1月6日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希望夫妇使用别姓的5人已决定将以“结婚时夫妇一方必须改姓的民法规定违反了宪法第13条对尊重个人和第24条对两性平等的规定”为由,于近期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国家赔偿每人100万日元。
根据原告方辩护律师称,围绕民法有关夫妇同姓规定的诉讼尚属首次。这势必将引起社会对导入“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更为激烈的讨论。原告包括来自富山市的原高中教师冢本协子(75岁)以及来自东京都的自由攥稿人加山惠美(39岁)等人。他们主张,既然宪法第24条规定了“夫妇拥有同等的权利”,改姓即是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冢本表示自己1960年结婚后虽然户籍上使用丈夫的姓,但生活中依然维持了旧姓冢本。“因为户籍名被视为本名,因此有种强烈的丧失自我的感觉,精神上非常痛苦。”加山2000年使用丈夫的姓登记结婚后也仍然使用旧姓加山。但由于办理各种手续时都需要确认是否为本人,繁琐的手续使她忍无可忍,最后想出了只提交离婚申请书“假离婚”的办法。
根据原告方辩护律师称,围绕民法有关夫妇同姓规定的诉讼尚属首次。这势必将引起社会对导入“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更为激烈的讨论。原告包括来自富山市的原高中教师冢本协子(75岁)以及来自东京都的自由攥稿人加山惠美(39岁)等人。他们主张,既然宪法第24条规定了“夫妇拥有同等的权利”,改姓即是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冢本表示自己1960年结婚后虽然户籍上使用丈夫的姓,但生活中依然维持了旧姓冢本。“因为户籍名被视为本名,因此有种强烈的丧失自我的感觉,精神上非常痛苦。”加山2000年使用丈夫的姓登记结婚后也仍然使用旧姓加山。但由于办理各种手续时都需要确认是否为本人,繁琐的手续使她忍无可忍,最后想出了只提交离婚申请书“假离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