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务相的谘询机构“法制审议会”的小组会议7月29日汇总最终报告草案认为“将《民法》规定的成人年龄下调到18岁属恰当”。日本现行《民法》将20岁定为成人年龄。若该报告在9月的大会上获通过,将向法务相提出。日本计划在2010年实施《国民投票法》前商讨成人的年龄界限问题,此次可以说是向前迈了一步。
不过报告中未言明何时修改,只是称“由国会作判断”。理由是为防止不需父母同意就可签署商业合同的18、19岁年青人遭非法传销等之害,有必要完善消费者教育、设置消费者厅等政策在普及后更为合适。
日本现行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为18岁,女性为16岁。报告认为如果成人年龄下调至18岁,男女的结婚年龄也应当相应地统一为18岁。
另一方面,报告指出由于受监护年龄的下调,学校通过父母对年龄达到18岁的高三学生的生活指导可能会产生困难,而且在难以受到父母保护的状况下,无法自立的年轻人可能会陷入困境。因此需要制定学生指导方面的规则、完善对无业或有自闭倾向青年的援助措施。
日本法务相的谘询机构“法制审议会”的小组会议于今年5月19日就是否修改《民法》将目前20岁的成人年龄下调至18岁一事汇总了最终报告草案。草案认为“如果选举权年龄下调至18岁后没有特别的弊端,将《民法》规定的成人年龄下调到18岁也属恰当”。
与2008年12月公布的罗列正反两种意见的中间报告相比,该草案提出了允许下调的方向性,在2010年实施《国民投票法》前下调成人年龄由此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草案强调了修改《民法》将成人年龄下调至18岁的意义,称“国家展现将年轻人作为立国中心的强烈决心,有望成为帮助年轻人自立政策的动力”,指出了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无需父母同意也可签约等优点。
现行日本《民法》规定,20岁以下者签署商业合同时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下调成人年龄积极论者认为,“从18岁起,不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自己挣的钱并签约”,而消极论者指出“18、19岁容易成为不良商贩的目标,传销等可能会在高中蔓延,导致消费者受害情况增加”。
现行《民法》规定未满20岁者要接受父母的监护。赞成下调成人年龄者强调,“可以让孩子从父母的虐待当中解脱”,反对者则认为“性格孤僻的孩子脱离父母的监护可能会更加困窘”。
日本现行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为18岁,女性为16岁,未满20岁结婚需要父母同意。报告中,赞成者和反对者都同意如果将成人年龄下调至18岁,相应也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18岁。不过,报告中也写有如果在16岁、17岁时“出现怀孕等特殊情况,在获得家庭法院许可的前提下应该允许结婚”的内容。
日本内阁府2008年9月13日公布了有关《民法》规定的成人年龄标准的舆论调查结果。关于是否应把孩子受父母“亲权”支配的年龄从现在的20岁降到18岁的问题,69.4%的人表示反对,大幅超过了26.7%的赞成比例。
政府的法制审议会正在研究修改《民法》相关条例,将成人年龄从20岁降到18岁,将在年内确定大致的修改方向。但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公众对降低成人年龄标准抱有强烈的反感。
调查以18岁以上者为对象,但各年龄层的回答几乎相同。在表示反对的理由中(多项选择),回答“在经济上依靠父母”的占58.5%,表示“判断能力不足”的有57.0%,回答“自己不能承担责任”的有55.3%。78.8%的人反对把允许子女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契约的年龄从20岁降至18岁,赞成者仅有19.0%。关于成人年龄改为18岁后,男18岁女16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否需要改变的问题,60.9%的受访者表示应维持现状。
调查面向5000人于2008年7月实施。问卷回收率为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