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向索马里海域派遣护卫舰打击海盗的活动依据问题,日本政府7月23日决定,将该活动的法律依据从《自卫队法》海上警备行动变更为6月通过的《海盗对策法》,并于7月29日起基于该法展开护卫活动。
内阁会议于7月24日上午通过规定护卫舰活动海域和时期等的对策要点,并由防卫相滨田靖一向自卫队发布对策措施的命令。该法不仅将与日本无关的外国船只也列入了护航对象,同时还部分放宽了武器的使用标准。
日本海上自卫队于3月30日派遣2艘护卫舰开始为日本相关船只提供护航,6月11日又派遣两架P-3C反潜机开始在空中进行警戒监视,截至7月22日,共计出动41次,护卫船只121只。
此外,海上自卫队期间还6度救援了护卫对象之外的外国船只。通过探照灯照射、用远程声波设备发出大音量等方式赶走了可疑船只。防卫省此前解释称是基于《船员法》有关规定而采取的“人道主义措施”,今后则将以《海盗对策法》为依据,由于护卫对象范围扩大,将不存在这种“擦边球”。
7月6日分别由京都府舞鹤基地和神奈川县横须贺基地出发的“天雾”号和“春雨”号护卫舰抵达亚丁湾后将接替3月底起首批执行护航任务的“涟”号和“五月雨”号,以《海盗对策法》为依据展开活动。此次的派遣部队共由约420人组成,包括8名海上保安官及海自特种部队“特别警备队”队员。
根据《海盗对策法》,原则上由海上保安厅来对付海盗,出现无法应对的情况时,则由防卫相在获得首相许可后向自卫队发布应对命令。此前,民主党曾在众院要求将其修改为国会事先批准而对该法案进行反对,但该法案仍于6月19日在众议院的重新表决中获得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