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张文季,是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人,今年10月25日早晨,他读初一的女儿在家中喝农药自杀。
小小年纪,为何做下如此极端行为?张文季说,女儿偷拿家中的380元钱,交了灵璧县第四中学的餐费和校服费,他知道后,用严厉的语言“说”了女儿,而380元是强制收取的,否则孩子不能到校上早晚自习,因此,学校乱收费是女儿之死的导火索。
灵璧四中表示,收取餐费和校服费是学生自愿的,学校没有强迫。出事后,校方找到张文季,签下了一份协议,按照协议,校方给张文季7000元后,女孩之死与学校无关,张文季不能再追究校方的责任。张文季说,这份协议也是学校强迫他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