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著狭窄、破旧的楼梯,刘元林走上了新河一村5幢楼403号,将钥匙插入锁孔的一刻,刘元林突然指著防盗门上一道道的锈渍说:“这就是她(刘方媛的姑姑刘元春)当年泼硫酸留下的。”看著经久不退的“证据”,不由得让人不寒而栗,铁门尚且如此,那张当年只有8岁的孩子的脸如今又是怎样?
门开了,听到响动的刘方媛跑了出来,没有想像中的红色或褐色的痂,反而是出奇的白。在这张脸上,是数不清的疤,看不出眼睑、眉毛与嘴唇,一双眼睛也早已完全失明。
刘元林说,女儿的鼻子是新做的,她的脸已经经历了10多次整形手术……
刘方媛固执地要数清楚做手术的次数,她掰著小手一次一次地算著,“18次。”刘方媛肯定地说,刘元林却没有做声。“移植眼角膜后感染了,角膜又被取了出来,对于恢复视力,我们几乎不抱希望。她现在读盲校,自己和同学都看不到她的模样,至少在这里,她不会被歧视。”刘元林说。对这个饱受创伤的女孩,失明竟然是另一种安慰。
18次手术无法复原清秀与可爱,甚至不能平整哪怕一点点皱起的皮肤。“这已是整形手术的极致,要想重新拥有一张光洁、平整的脸,恐怕只能换脸。”南京军区总医院整形外科洪主任说。
从报纸上看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将开展换脸手术的消息后,刘元林就带著女儿找到了洪主任。“当时,洪主任对我讲了三个问题,第一,如果换脸,3年来孩子做的手术就都废了;第二,换脸有风险;第三,孩子必须终身服用药物,费用、副作用都得考虑。”刘元林拿出了一张医院的告知单。
在这张告知单上写著,“病人终身服用抗生素类药物,每年费用5万元左右,服用此类药物可能导致感染、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白细胞减少症等”,而这些问题,无一不戳到刘元林的痛处。
刘方媛出事后,来自社会各界募捐有近18万元,但经过多次手术,这笔钱早已花光,接受换脸手术,意味著所有的费用只能再想办法筹集,而刘元林没有工作,妻子在外打工收入微薄。
“即使这样,我也要让媛媛做国内第一个换脸的人,我和洪主任说了,我们不怕风险,因为手术一旦成功,媛媛的命运就会改变。至于药物的副作用,随著医学的发展,我相信会有更好的药来替代,就算卖房子,我也要让女儿过上‘有脸’的生活。”刘元林显得很坚定。
事件回放:
为争两套房子
毁掉一张小脸
从1998年开始,刘家就陷入到因房产引发的旷日持久的纷争中。为争夺403室(单室)与502室(套房)两套房屋的居住权,刘元林与姐姐刘元春经历了一场场的官司。
一审法院判定刘元林败诉,但二审法院推翻了这一结论,判令刘元春搬出403室。判决生效后,刘元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元春只好带著儿子住到502室其中一间房中。从这时起,刘元春埋下了报复的念头。2002年10月29日,刘元春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到刘元林之女刘方媛脸上,随后到派出所自首。2003年4月11日,刘元春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