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江苏籍青年男子为泄私愤,在天安门广场附近将三名菲律宾游客扎伤致其中两人死亡。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其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该男子在宣判后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王工作,男,25岁,江苏省新沂市人。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4月19日,王工作在天安门东侧观礼台前草坪南侧灯杆附近,持刀猛刺正在此观光旅游的49岁菲律宾游客伊曼纽尔.马德瑞盖尔一家三口。伊曼纽尔和18岁的女儿蕾吉娜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伊曼纽尔的妻子、49岁的维维安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也遭受重伤,静脉破裂。
王工作被警方抓住后承认自己对社会不满,故意制造事端。
二中院审理认为,王工作无视国法,为泄私愤,在公共场所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为泄私愤扎死外国游客 / 苏男子天安门前杀人判死刑
日期:
05年10月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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