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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生献血救病人被罚六万
日期: 05年09月1期
  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该医生献血救人,没想到此举竟招致医院受罚。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私自采血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
  面对危重病人、在血源紧缺的情况下,医院自采血液救病人到底属不属违法行为?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今后再碰到类似情况时,医院该怎么办?在闻知东川区人民医院献血救病人反受处罚的消息后,东川当地医务人员及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6月8日上午,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为一名叫阮怀莲的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因子宫收缩乏力,大出血不止。下午1点多,医生向她体内输入了1600毫升悬浮红细胞后,阮怀莲仍出血不止。为此,在四处为阮怀莲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妇产科手术医生卢新华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怀莲转危为安。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医德,不仅感动了患者和家属,还感动了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正当医院准备对卢新华医生进行表彰之际,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认为,东川区人民医院违法采供血,要求医院进行整改,不准表扬卢新华医生,并对医院下发了《处罚预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决定对医院处以6万元的经济处罚。
  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病人受处罚一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闻知此事的不少市民认为省卫生厅的处罚不近人情。
  东川区卫生局谢局长则表示,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卫生局之前之所以会同意医院的这种举动,是认为医院的这种举动符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但他们认识和学习还不够,省卫生厅对此事的调查,让他们提高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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