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者,比如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二胎,希望藉此缓解人口迅速老化的压力,并应对日后可能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状况。
事实上,继中国政府年前让各省市人大自行规定户籍人口生二胎的条件以来,多个省市都相继微调地方生育政策,也就是在计划生育可控、可行的范围内,略微放开生二胎的政策。与其它省市相比,上海在人口老化方面所面对的挑战尤其严峻。
上海老年人比全国高一倍
去年,上海户籍人口中,有300万5700人年龄至少60岁,占当地户籍人口的21.6%,老龄化程度接近诸如日本和瑞典等世界人口老化最高国家的水平(23%至25%之间),比全中国高一倍。
上海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玲丽7月22日在记者会上说,中国正处于新一轮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压力仍很大,因此中国和上海的生育政策都没有改变。不过,上海虽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却“非常鼓励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条件者,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把晚婚者定义为满25岁第一次结婚的男子,以及23岁初次结婚的女子;晚育者则是指24岁生第一胎的已婚妇女。该条例也规定,申请再生育者应符合许多条件,例如: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而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一方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婚后证明不孕,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却怀孕;再婚夫妻其中一人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人婚前生育过一或两个子女等等。
这已不是上海人口计生委针对生二胎问题放话。今年4月,委员会副主任、上海老年学会副会长孙常敏也提出,上海可适度调整生育政策,逐步允许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申请生第二胎,以解决因城市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可是,当时上海市政府发言人陈启伟指出,“上海还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周海旺,希望政府能允许所有户籍人口生育第二胎。他说,上海生育率低,多年来一对夫妇“生不到一个孩子”,2003年生育率最低时,一对夫妇只生育了0.67个孩子。加上60岁和以上人口的人数日益增加,对养老产生了极大压力,造成该市养老保险频频出现赤字。上海去年花了170多亿元人民币,弥补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险窟窿,占当年上海财政支出的18%。
周海旺说:“上海的劳动人口自2007年开始就已逐渐减少,人力资源不足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影响大,就只好引进外地劳动力。但那也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因为全国的人口也在老龄化。因此,提高人口出生率是关键。”他做了个计算,由于不是放开生二胎政策就会迅速导致人们决定生育,这么做只不过是把一对夫妇的平均生育率提高到1.2至1.3个孩子罢了,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没多大影响。
他认为,要鼓励生第二胎还得推出相应的措施,例如让生第二胎的孕妇也可享有特定的产假,以及让生双胞胎者也同样享有福利等等。
一名相隔6年才生第二胎的上海妈妈受访时透露,因生第二个孩子时没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她的第二个孩子没能取得上海户籍,以致孩子上学时还得如农民工子女般在学校里“借读”。每逢传出有关松动生二胎的消息,这名姓傅的妈妈就会前往询问,希望能让孩子落户,但总是没探听到有具体的措施出台,令她大失所望。在上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应缴的“社会抚养费”,是子女出生前一年上海全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