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8日,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考区市二中考点,31名来自株洲市南方中学的高二年级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与其它2700多名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起,参加了今年的高考。
据悉,这种由教师或学校出面组织、人数较多的非应届高中在校生参加高考的事件,是比较罕见的。
陪同31名高二学生来益阳参加高考的是刘菊秋老师。刘菊秋现年43岁,高级教师,系株洲市南方中学二六九班班主任,该校学生科长。
据刘菊秋介绍,他在今年2月底,带着本班31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来到益阳市赫山区高考社会报名点,为这些学生填写了报名表格。
他说,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般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他的这31名学生是以“社会青年”的身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名的。在报名表上“考生联系方式”一栏里,刘菊秋填写了每位学生自己的家庭地址。
“ 报名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他说,“ 但一定要填写身份证号码。”
4月底,刘菊秋带领这31名学生,在益阳市赫山区体卫保健所进行了高考体检。
至于准考证上的照片,刘菊秋说,“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出于长途旅行的安全考虑”,他在株洲市为学生们拍摄了数码照片,自己将存有照片的软盘带到了益阳市办完了报名手续。但刘菊秋9日表示,这种提交照片的方式后来被拒绝,他只好再次组织学生在益阳市完成了照片拍摄。至于为何不顾路途遥远,让学生到益阳报考,刘老师的解释是:“ 毕竟我是益阳人,对这里熟悉一些。”
至此,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刘菊秋称,他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是“应家长的要求”,“为了让学生在‘ 高档次’、‘高水平’的实战条件下进行一次高考‘练兵’。”
他坚称,这次考试不是让学生作为“枪手”替他人考试,他本人在其中也无任何经济收益。
“ 我自己还贴进不少钱,比如说电话费,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学生计较。”他说,在每次收费后,他都会在教室黑板上“一笔一笔”地公布所有账目,供学生监督。
经证实,刘菊秋的31名高二学生,的确是用本人的身份证和本人的姓名参加高考的。
今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均明文规定,“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
刘菊秋说,他所见到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并没有高一、高二学生不准参加高考的规定,而在见到今年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时,他已经完成了报名手续。
“ 名已经报了,”他说,“ 根据往年的情况,觉得问题不大,所以也就做了。”
据悉,2003年湖南省某电视台正面报道过该省湘潭市一位高二学生考取名牌大学的“事迹”。
但他强调,他将不允许他的学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以保持“ 练兵”的性质。
益阳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根据规定,社会青年具备高级中学教育“同等学力”者,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但是,何为“ 同等学力”,如何界定和认定一个人是否拥有高中毕业的“ 同等学力”,国家似无明确规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若有人自称是社会青年,自称拥有“ 同等学力”,那么,来了,也就报了。“ 报名点,例如赫山区报名点,是无法核实考生的‘同等学力’的,也没有判断依据。”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郭学儒说:“ 不排除高二,甚至高一的在校生有提前参加高考的要求,甚至实际上参加了高考的可能性。”
至于“ 同等学力”的含义,郭学儒说,“ 我们是基层单位,无法探讨这个问题,也无法推测国家禁止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政策动机。”
而很多学生家长都对刘菊秋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 如果具备了相应水平,让学生们早日进入大学,有什么问题?”一位曾留学英国的刘姓记者问道,“ 甚至说,老师、学校在高考升学率的压力下,让学生们适应一下高考,练练兵,又有什么问题?”
但是,仍有法律工作者指出,刘菊秋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更重要的是,违反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其他遵守法规、“ 一考定终生”的考生来说,“并不公平”。
据悉,这种由教师或学校出面组织、人数较多的非应届高中在校生参加高考的事件,是比较罕见的。
陪同31名高二学生来益阳参加高考的是刘菊秋老师。刘菊秋现年43岁,高级教师,系株洲市南方中学二六九班班主任,该校学生科长。
据刘菊秋介绍,他在今年2月底,带着本班31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来到益阳市赫山区高考社会报名点,为这些学生填写了报名表格。
他说,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般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他的这31名学生是以“社会青年”的身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名的。在报名表上“考生联系方式”一栏里,刘菊秋填写了每位学生自己的家庭地址。
“ 报名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他说,“ 但一定要填写身份证号码。”
4月底,刘菊秋带领这31名学生,在益阳市赫山区体卫保健所进行了高考体检。
至于准考证上的照片,刘菊秋说,“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出于长途旅行的安全考虑”,他在株洲市为学生们拍摄了数码照片,自己将存有照片的软盘带到了益阳市办完了报名手续。但刘菊秋9日表示,这种提交照片的方式后来被拒绝,他只好再次组织学生在益阳市完成了照片拍摄。至于为何不顾路途遥远,让学生到益阳报考,刘老师的解释是:“ 毕竟我是益阳人,对这里熟悉一些。”
至此,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刘菊秋称,他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是“应家长的要求”,“为了让学生在‘ 高档次’、‘高水平’的实战条件下进行一次高考‘练兵’。”
他坚称,这次考试不是让学生作为“枪手”替他人考试,他本人在其中也无任何经济收益。
“ 我自己还贴进不少钱,比如说电话费,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学生计较。”他说,在每次收费后,他都会在教室黑板上“一笔一笔”地公布所有账目,供学生监督。
经证实,刘菊秋的31名高二学生,的确是用本人的身份证和本人的姓名参加高考的。
今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均明文规定,“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
刘菊秋说,他所见到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并没有高一、高二学生不准参加高考的规定,而在见到今年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时,他已经完成了报名手续。
“ 名已经报了,”他说,“ 根据往年的情况,觉得问题不大,所以也就做了。”
据悉,2003年湖南省某电视台正面报道过该省湘潭市一位高二学生考取名牌大学的“事迹”。
但他强调,他将不允许他的学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以保持“ 练兵”的性质。
益阳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根据规定,社会青年具备高级中学教育“同等学力”者,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但是,何为“ 同等学力”,如何界定和认定一个人是否拥有高中毕业的“ 同等学力”,国家似无明确规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若有人自称是社会青年,自称拥有“ 同等学力”,那么,来了,也就报了。“ 报名点,例如赫山区报名点,是无法核实考生的‘同等学力’的,也没有判断依据。”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郭学儒说:“ 不排除高二,甚至高一的在校生有提前参加高考的要求,甚至实际上参加了高考的可能性。”
至于“ 同等学力”的含义,郭学儒说,“ 我们是基层单位,无法探讨这个问题,也无法推测国家禁止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政策动机。”
而很多学生家长都对刘菊秋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 如果具备了相应水平,让学生们早日进入大学,有什么问题?”一位曾留学英国的刘姓记者问道,“ 甚至说,老师、学校在高考升学率的压力下,让学生们适应一下高考,练练兵,又有什么问题?”
但是,仍有法律工作者指出,刘菊秋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规,更重要的是,违反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其他遵守法规、“ 一考定终生”的考生来说,“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