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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摆脱困境频频出现﹃卖身﹄事件 / 成都又一大学生寻﹃嫁﹄富姐
日期: 03年10月4期
  “ 哪个富姐肯资助我读完硕士,我就跟她结婚!还会签下一纸协议,保证永不提出离婚!”10月2日,成都某高校大三学生王军对媒体讲述了他的想法,并陈述了自己的几大“卖点”:长得帅,有志气,有专长。
  “ 我并不是突发奇想。”王军说,他产生这个想法已经有1年了。他父母都是隆昌县农民,母亲体弱多病做不了农活,父亲能力有限。为了供他和弟弟上学,父母拼命在外做工,每月只能挣到600多元,但这些钱实在是杯水车薪───光他大学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1年就要7000多元。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王军上大学後就到酒吧打工,并兼职做家教。虽能勉强维持生活,却对自己的学业造成了影响。身为学习委员的他由於打工、兼职,上课迟到、旷课的情况渐渐多了起来,学习成绩开始下滑,老师对他也有了意见。
  王军说,他不想让父母太受苦,又不想自己的学业受到影响,於是产生了以婚相许寻求富姐资助的想法,他可以与资助自己的富姐签订协议:他永不提出离婚。他称,或许真的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富姐,两人可以真诚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身高1.76米的王军称,他觉得自己徵婚的“ 卖点”是人长得帅,有志气,而自己学的人力资源专业还可以助富姐事业一臂之力。“ 长得帅并不是最重要的”,王军认为自己还是个很有人生追求的人:在学业上他一直很优秀,而他的理想是做一个不平凡的人,在事业上做出轰轰烈烈的成绩。
  王军说,他已经预想到自己的举动会引起非议,但他还是要横下心来试一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王军的事情见报後,引起了各种议论,人们普遍对其“卖身”的行为有看法,尤为突出的是对其人格及其所声称的“志气”表示怀疑。一位“脱贫”的打工妹和一位在德国做生意的女士先後表示,愿意无偿资助王军,但她们的目的都不是“买身”,而是希望王军悔悟。王军也意识到自己很荒唐,表示不再搞“以身相许”寻求富姐资助的举动了。
  一个大学生希望自己能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这种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问题不是出在目的层面,而是其想要达到目的的手段大大突破了人们可以忍耐的界限。人本身不可以用来交易,但是“ 卖身求学”作为手段就是赤裸裸地将自己作为商品,以换取物质利益,这种手段显然远远背离了规范的要求。不良企图当然为人所不齿,为达到某种目的不择手段同样受到人们的普遍谴责。
  得以鼓励或应允的手段,应该是符合社会规范的手段。一个人缺钱,可以变卖家产,但他不能以贫穷为藉口卖掉妻儿。当下能够产生约束效力的社会规范,有法律、道德、宗教、内部规章等多种形式。合规的手段,就应该合乎以上种种规范的要求。
  那堋,为什堋会有如此多的出格越轨之举,让人瞠目结舌乃至痛心疾首呢?别的不说,单说一个“ 卖”,如今有什堋东西还没有被卖吗?难找。有卖“ 吻”的,买一袋槟榔就送你一个“ 吻”;有卖“屁股”的,20元就可随意打;有卖“命”的,拿一把刀随便往身上砍;有卖“ 身”的,先是女生要卖为人妻,这次是男生要卖为人夫……这些举动表面上看都是为了摆脱贫困,可所用的手段与社会规范如此格格不入。
  究其原因,恐怕还在於人们对手段合规性认识的偏差。随著法治进程的加快,人们对於法律的尊崇与日俱增,这当然是好事。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人自然不自然地淡化了对其它社会规范的认识,似乎提及规范便是法律。“ 法不禁止即合法”,被误解成为“ 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事实上,法不禁止只意味著法律不会追究,并不意味著你就什堋都可以做。
  “ 卖身求学”所反映出的手段合规性失范,不能不说是一些人“ 法律一维”思维模式的不良後果。它再一次提醒我们,包括正义感、廉耻心等在内的道德的建构,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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