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有罪无罪先关十二年 / 中国农民被超期羁押触目惊心
日期: 03年08月2期
  杨志杰回家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起草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不久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超期羁押定性为:非法拘禁。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判决前的依法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未被人民法院判决前,对其采取的羁押措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这是一起典型的超期羁押案件。12年,自1991年至2003年整一个生肖轮回;4478天,河北省曲阳县党城乡党城村村民杨志杰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在指控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经多位中央 导的批示,2003年6月6日,他终於怀揣保定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以及《释放通知书》走出了看守所大门。
  杨志杰和妻子吕富荣被抓,缘於12年前的“一声爆炸”。1991年2月9日凌晨,河北省曲阳县党城乡党城村村民牛民好家发生爆炸。牛家4岁的儿子被炸死,牛民好和妻子、女儿受伤,其中牛妻重伤致残。因为同村村民杨志杰的岳父与牛民好的姐夫十几年前有过纠纷,杨志杰的内弟又因琐事与牛民好发生过矛盾,所以1991年3月4日,时年34岁的杨志杰因涉嫌作案被收容审查。随後其妻吕富荣和弟弟也被收容审查。吕富荣被吊打13个日夜,只是让她承认爆炸那天晚上,杨志杰出去过。就要这个口供。
  杨志杰是1991年3月4日,被曲阳县公安局以涉嫌爆炸作案收容审查的,到1992年7月才被逮捕。这期间长达1年零4个月。此期间没有进入任何诉讼程序,直到1998年3月,杨志杰才被起诉。整整7年,案卷中也没有任何申报延期审查的材料。杨志杰说:“我被抓进看守所,他们就问我,让我承认炸牛民好家。我说不是我,真不是我干的。可他们不相信,吊打我。用墩布把打我的後背,用烟头烫我,用热水烫我的手。那时我的手都是燎泡,化脓,严重时手背骨头都露出来。我说不是我干的,不知是谁干的。他们继续毒打我。到第5天,我实在熬不住了。”
  1998年3月,杨志杰在看守所呆了整整7年後,检察院终於对该案提起公诉。1998年4月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志杰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志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2年12月,保定市检察院终於痛下决心,下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杨志杰涉嫌爆炸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2003年6月6日,才把杨志杰释放回家。
1991年,杨志杰被收容审查後,其妻吕富荣随後也被收容审查,收审时无任何手续。当时送吕富荣异地关押到定县时,只有曲阳县公安局一纸便函。後来又要求放人,定县方提出送来时无任何手续,现要放人 要有正式手续。在定县方要求下,曲阳县公安局才出具了书面材料:经查,吕富荣与爆炸案嫌疑不大,解除收容审查。
  杨志杰被违法羁押一直关押了7年之久才起诉,後来进入诉讼程序後又拖延了5年。在长达12年间,有关部门为何一错再错持续下去呢?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是因为某些办案人员主观上一开始就是有罪推定。认为抓你,就是你有罪。打你就是让你承认有罪。如此,中国超期羁押局面就变得这样简单:关押时间超长,查不到有罪证据,使某些办案人员陷入尴尬境地。承认办错了就要追究责任,谁也不愿承担错案责任就使案件拖下来。拖得时间越长,使错案纠正越难,结果就形成了杨志杰12年超期羁押。
  正如某位深谙此道人士讲:想判,缺证据;想放,又怕当事人索赔,那就关著吧。这是超期羁押形成的重要原因。
  杨志杰被关押4478天,生命中宝贵的12年光阴就这样被葬送。杨志杰被超期关押的12年间,中国司法正逐渐由不完善走向完善,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就见证了中国司法建设历程,见证了中国法制化进程中中国的执法体制、执法观念以及执法环境的某些滞後和有法不依、有错不纠思想的存在根源。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8/1598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