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重庆市司法局前局长文强2月2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案严重,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
2月2日,对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而言,绝对是戏剧性的一天。2001年,他亲手逮捕了残杀20多条生命的“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并将其送上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的被告席。而10年后,他却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站上了同一家法院、同一个审判庭的被告席受审。
2日,一同被押上被告席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和他曾经的部下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5人均身著便装,未穿囚服。被带进法庭时,文强不住回头向旁听席上的亲人打招呼,身材微胖的他戴著眼镜,神情平静,在居中的椅子坐下。
根据起诉书指控,周晓亚利用文强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816万余元;黄代强被指控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赵利明被指控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陈涛被指控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
担任本案第一公诉人宁曾担任过谢才萍“涉黑”团伙案、李庄造假案等案件的公诉人。本案的起诉书共52页,宁光念起诉书就花了近两个小时。
受贿上百笔金额达1546万余元
据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在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19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总额达1546万余元。
文强收受贿赂多达110多笔,单笔受贿财物从1000元到价值360多万元的名画不等。其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近450万元,并为三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
上千万家产说不清来路
除受贿罪外,文强还被指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中称,经检方核实,文强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3094.465511万元,其中已查明的文强犯罪所得1625.1464万元,文强及其家人可以说明来源的正当财产406万余元,其它财产共1062.827066万元,文强无法说明来源,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充当“保护伞”收钱78万余元
在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文强可谓是和“涉黑”团伙牵扯最多的国家工作人员。据指控,2000年-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共78万余元。
涉嫌强奸将不公开审理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在向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因指控文强涉嫌强奸一案涉及当事人隐私,法庭宣布将不公开审理。
对于受贿及包庇黑社会的指控,文强于庭上自辩称,别人送的钱都是妻子收下,他对家里的财务情况不明,都是其妻子管家,只有节日或自己生日时,朋友才会直接赠送钱财给他。他亦否认包庇黑社会,称与黑社会头子龚刚模和马当只吃过一顿饭,收过拜年红包,此后再没接触。
对于弟妇谢才萍开赌场一事,文强称两人很少往来,所以一点也不知情,他还强调,谢才萍因赌博被抓他都未出面说情,根本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
文强一案是重庆打黑风暴的焦点所在,因涉案严重,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法律界人士预料,若所有罪名成立,文强最高可判死刑。
2月2日,对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而言,绝对是戏剧性的一天。2001年,他亲手逮捕了残杀20多条生命的“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并将其送上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的被告席。而10年后,他却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站上了同一家法院、同一个审判庭的被告席受审。
2日,一同被押上被告席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和他曾经的部下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5人均身著便装,未穿囚服。被带进法庭时,文强不住回头向旁听席上的亲人打招呼,身材微胖的他戴著眼镜,神情平静,在居中的椅子坐下。
根据起诉书指控,周晓亚利用文强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816万余元;黄代强被指控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赵利明被指控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陈涛被指控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
担任本案第一公诉人宁曾担任过谢才萍“涉黑”团伙案、李庄造假案等案件的公诉人。本案的起诉书共52页,宁光念起诉书就花了近两个小时。
受贿上百笔金额达1546万余元
据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在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19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总额达1546万余元。
文强收受贿赂多达110多笔,单笔受贿财物从1000元到价值360多万元的名画不等。其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近450万元,并为三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
上千万家产说不清来路
除受贿罪外,文强还被指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中称,经检方核实,文强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3094.465511万元,其中已查明的文强犯罪所得1625.1464万元,文强及其家人可以说明来源的正当财产406万余元,其它财产共1062.827066万元,文强无法说明来源,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充当“保护伞”收钱78万余元
在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文强可谓是和“涉黑”团伙牵扯最多的国家工作人员。据指控,2000年-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共78万余元。
涉嫌强奸将不公开审理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在向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因指控文强涉嫌强奸一案涉及当事人隐私,法庭宣布将不公开审理。
对于受贿及包庇黑社会的指控,文强于庭上自辩称,别人送的钱都是妻子收下,他对家里的财务情况不明,都是其妻子管家,只有节日或自己生日时,朋友才会直接赠送钱财给他。他亦否认包庇黑社会,称与黑社会头子龚刚模和马当只吃过一顿饭,收过拜年红包,此后再没接触。
对于弟妇谢才萍开赌场一事,文强称两人很少往来,所以一点也不知情,他还强调,谢才萍因赌博被抓他都未出面说情,根本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
文强一案是重庆打黑风暴的焦点所在,因涉案严重,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法律界人士预料,若所有罪名成立,文强最高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