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以万计在地震中失去孩子或孩子伤残的父母,获准再生育。
新华社报道,四川省人大常委会7月25日审议通过《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在这项新的地方法规中,三类家庭被许可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现有一个子女且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符合规定生育两个子女且都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二是夫妻一方为三级以上伤残,家庭现有一个子女的;最后一类是夫妻一方为丧偶再婚,双方现有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
两个月前在四川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造成了十万人左右的死亡、伤残、失踪,其中相当一部分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父母有强烈的再生育愿望。据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此次在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个,失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有一万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