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日前要求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在 8 月 25 日前 ,对其所播广告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坚决制止电视“ 挂角小广告”;对治疗妇科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介绍丰乳产品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广告及其专栏节目,应避开在未成年人相对较为集中的时间播放。
广电总局日前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凡以企业或产品冠名的电视节目、栏目(包括“剧场”等),其在屏幕右下角的企业或产品标志不得大於本台(频道)标志,不得遮盖正常节目的字幕,不得出现经营服务范围、项目、产品功能、联系方式和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及图像。
通知要求,教育电视台和少儿、动画频道不宜播放治疗妇科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介绍丰乳产品等广告。要严格甄别介绍声讯热线电话的广告,各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热线的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
广电总局还强调,各播出机构要继续严格控制广告播放比例,重视非黄金时段的广告播放平衡,避免在非黄金时段某一单位时间内广告过长、过於集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在黄金时间播放的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就餐时间播放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在转播节目中飞播字幕广告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至今仍我行我素的播出、传输、转播机构,有关管理部门要依规对其认真查处。
另据报道, 8 月 21 日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凡是以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一律停播,各地工商机关要立即进行严查。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和电视媒体以高频率、多时段发布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宣传治疗癌症、性病、不孕不育等疑难杂症的医疗广告。电视短片中大量使用了医生、患者形象夸大治疗效果,情节非常逼真动人。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误导性,很多消费者就是受到广告的误导和欺骗,在一些名不副实的医疗机构浪费了大量时间和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