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8部门在京发布《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宣布从7月15日起开始“反盗版百日行动”。根据公告,从今年8月16日开始,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销售100张以上盗版光盘,最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是全国最大一次集中治理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25日。本次活动打击的重点是经营、使用盗版光盘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的无证经营者和游商、地摊小贩。
根据《公告》,本次反盗版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从7月15日到8月15日,各地文化、版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向辖区内所有音像、计算机制品经营场所张贴《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
对于音像、软件制品的经营者,在公示期结束后,从8月16日到10月15日,一旦在他们的经营场所内发现100张以下的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各地的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将没收违法音像、软件制品,没收他们的违法所得,同时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为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者,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将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新一轮反盗版行动展开 / 卖盗版光盘最少被罚1万
日期:
06年07月3期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7/18715
Copyright© 中文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