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5月6日获国务院批准通过后,深圳市高层近日正加紧研究该《方案》的3年分步落实规划。其中2009年的改革重头戏包括向中央申报将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即将原属关外的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纳入特区之内。如果获得批准,深圳特区的总面积将由现在的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
据透露,深圳市落实《方案》的目标为“今年起好步,每年有进展,三年大突破”,共分6部分实施,包括: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区域合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等。
深圳目前下辖6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位于经济特区范围内,总面积395平方公里;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地处经济特区外,总面积1553平方公里。这样的行政区划一方面造成特区内面积太小、可供经济开发用地不足,另一方面则导致特区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城市化程度不高,降低了深圳的整体竞争力。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表示,扩大特区版图比较有意义之处就在于解决深圳“一市两法”的矛盾,让特区法规可以覆盖到全市,清除人们观念上的“心理二线关”,从而实现真正的特区内外一体化。他认为,《方案》获得批准,表明中央再次肯定了深圳的制度创新,预计深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有难度也有希望。“深圳市政府很快会有所动作,但具体时间表很难说得准。”乐正说。
如获批准,深圳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差不多是整个香港面积(1103平方公里)的近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