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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陈水扁“ 法理台独” / 人大开始审议反分裂法
日期: 05年01月1期
    12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首次提请会议审议。据透露,《反分裂国家法》将针对《台独》提出具体的定义,但大部分的条文内容,“相信美国看了也会满意”。
   据悉,中国中宣部已下传一份指示,《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在国际间已做出多次说明,但大陆国内媒体报导得有限,未来宜加强宣传的力度。涉台人士指出,动用《反分裂国家法》的前提是“台独分子出现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的挑?行动”,条文将把“ 底线”画出来。据悉,尽管目的是在牵制台独,但条文制定却以争取两岸“ 和平统一”为主要精神,因此虽列出“ 动武”的条件,担更多的却是正面和平的表述,“相信美国看了也没有话说”。曾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的大陆著名法学家萧蔚云教授指出,中国这次“ 政策法律化”的举动,将清晰划定“反分裂”的底线。他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特别法;这部法律是对陈水扁“公投”、“制宪”等“法理台独”的直接响应。
   一位参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人士则指出,这部法律草案出炉后,并不意味着不能制定其它的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法律。这名人士表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国宪法当中早有规定,而依照宪法,台独猖獗之时,中国政府已可采取相应行动,《反分裂国家法》则是细化宪法的原则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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