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年大约有 4000 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 500 多亿美元的资金,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报告作出了批示,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尽快洽商提出解决办法。
据披露,中国贪官外逃资金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而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 中转站”》报告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报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中的一部分, 梅新育 博士是该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梅新育 博士介绍称,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徵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离岸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
中国海外离岸公司的运作方式通常是:他们往往花 500 美元到 1000 美元之间在上述离岸金融中心注册一个公司,多半在完成离岸公司注册之后又以“ 外资”身份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 2004 年第一季度,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在中国外资来源地中分别排行第二、第七、第九。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 4000 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 500 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他们利用离岸中心的便利条件,把国有资产和国内资金打往海外公司账号,非法转移到国外。
据了解,仅仅在河南一个省就有童言白、蒋基芳、程三昌 3 起高官携款外逃事件。这些官员的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可信赖”的公司向外转移的,其中一部分是离岸公司。通过这些公司在海外的业务,官员们将自己手中的钱存到该公司境外的账户上或者干脆存到自己境外的账户上。其中,程三昌外逃前早已在纽西兰成立了一家公司,他的资金都是通过该公司转移的。
中国自 1985 年以来的资本外逃占外债增长比例超过 50 %,已成为世界上仅次於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那些岛国之所以利用优惠政策吸引中资公司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收入和人均收入。我们曾就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岛国算过一笔账:中资公司在当地投资带给当地的收益,是他们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大半。如果这笔钱分到每个居民头上,每个居民可分 4000 ─ 5000 美元。
目前,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四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酝酿成立专题工作组,调研并提出遏制资本恶性“中转”外逃的具体解决措施。并且,由於国务院高层高度重视,商务部将继续进行该课题的后续研究。
据披露,中国贪官外逃资金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而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 中转站”》报告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报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中的一部分, 梅新育 博士是该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梅新育 博士介绍称,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徵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离岸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
中国海外离岸公司的运作方式通常是:他们往往花 500 美元到 1000 美元之间在上述离岸金融中心注册一个公司,多半在完成离岸公司注册之后又以“ 外资”身份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 2004 年第一季度,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在中国外资来源地中分别排行第二、第七、第九。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 4000 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 500 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他们利用离岸中心的便利条件,把国有资产和国内资金打往海外公司账号,非法转移到国外。
据了解,仅仅在河南一个省就有童言白、蒋基芳、程三昌 3 起高官携款外逃事件。这些官员的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可信赖”的公司向外转移的,其中一部分是离岸公司。通过这些公司在海外的业务,官员们将自己手中的钱存到该公司境外的账户上或者干脆存到自己境外的账户上。其中,程三昌外逃前早已在纽西兰成立了一家公司,他的资金都是通过该公司转移的。
中国自 1985 年以来的资本外逃占外债增长比例超过 50 %,已成为世界上仅次於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那些岛国之所以利用优惠政策吸引中资公司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收入和人均收入。我们曾就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岛国算过一笔账:中资公司在当地投资带给当地的收益,是他们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大半。如果这笔钱分到每个居民头上,每个居民可分 4000 ─ 5000 美元。
目前,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四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酝酿成立专题工作组,调研并提出遏制资本恶性“中转”外逃的具体解决措施。并且,由於国务院高层高度重视,商务部将继续进行该课题的后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