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土改”是相对建国初的土改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这意味著全国25亿亩集体山林将回到农民手中。然而面对老百姓和生态,林改政策将遭遇巨大考验。25亿亩集体山林有望回到农民手中,总理温家宝说,30年、50年、70年就是永久不变,就是长期不变。此前一直被认为是“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作“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
2006年1月和2007年4月,总书记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分别前往福建和江西,对两省集体林权制度予以充分肯定。浙江、辽宁、湖北、安徽等省的林改工作也已启动。今年5月,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带领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前往福建和江西两省实地调研,他提交的报告称,“我们认为,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三年时间里,近1/3的村民上山盗木,村里的林木总蓄积量少了两万立方米。从公路沿线到深山,一座座山头被砍光。这是1996年-1998年发生在福建永安市洪田村的真实故事。“一上山,人溜了,只剩下木头。”赖兰亭说。这个当时已经六十多岁的老村主任经常在晚饭后巡逻,天亮才下山。盗木者使用当时极先进的BP机,看见有人来巡逻,就呼“444”,人一走呼“666”。有的村民甚至招募民工,发展成专业队偷伐。
环顾四周青山,洪田村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山和林子在哪。村里800多口人,18908亩林地,除少量属于自留山和经济林外,完全由村集体统一经营。1984年起福建省三明市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结果,村里的山林通过不规范的“承包”,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对当时的洪田村村民而言,山林的概念仅意味著三张“林业股票”,翻开账本,作为股东的村民仅有一次分红,1987年3月,每股7元,每人分红利21元。
1998年5月的一天,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村委会主任赖兰亭到村支书邓文山家,两人商量后下了决心:“分了吧。”从1998年5月17日到9月30日,4个多月里,福建的洪田村开了二十多次会议。村委会主任赖兰亭仍记得在那个炎热的夏日,最后两天,他们把村民代表和小组长请到镇里的会议室,开了整整两天会。问题并不难解,老百姓对山林只有管护的义务,几乎没有收益权,而“如果是自己的,谁敢去偷?”最后村支书邓文山狠狠掐掉烟头,叫人把会议记录本撕成纸条:“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的写‘不’!”八成村民写了“同”,签下自己名字。洪田村成为全国第一个真正把山分到户的村庄。
2003年,在洪田村,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换成了绿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村民的“变法”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护。
与这里不同,1981年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江西武宁县长水村人,每户分到了自己的林地,他们能指出哪座山头是自己的。这个人口只有1920人的村庄,拥有12.4万亩山林。不过,长水村的责任山到户也未能演化成“林农育林”的积极性,森林被大量砍伐。“他们担心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江西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成说。
作为福建省的试点,永安市2004年开始进行配套改革。2006年,福建省率先推开配套改革,其主要思路是:稳定一大政策(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突出三项改革(林业投融资、商品林采伐管理和林业经营方式改革),以及完善六个体系(林业保护、服务、科技支撑、管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体系)。福建对土地流转采取限期(1个轮伐期流转)、限量(部分林权流转)、现货(现有近成熟林流转)等办法,防止投机炒作。
在林权改革问题上,也是有过历史教训的,1980年代林业“三定”以来,国家政策多次调整就是个教训。由于产权不明确,带来滥砍滥伐,“三定”没定完,就在1987年宣布紧急刹车;木材市场打开,又紧急收回统购统销。57岁的武宁县新宁镇石坪村村民赖怀金依然担心政策反弹:“是不是真正的50年不变。50年不变,关系到儿子和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