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干部流动 路径以及频繁调动的内在原因主要有:中国干部流动频繁不利地方科学发展,容易诱发官员浮躁心态,制造权力寻租空间;同时,省部级调动又非常有利于地方发 展,年龄优势和执政经验同时具有成为促进各地平衡发展的法宝;中国干部流动中的现实历史法则以及制度缺陷造就的流动空间,将会催生人事制度的新一轮改革。
年龄压力产生“加速度”
最新出版的《廉政了望》杂志发表系列文章披露中国干部流动路径以及频繁调动的内在原因。中央早在1999年就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在后来发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重申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2006年8月又正式发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这样一个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符合现代政治理念的制度设计。
比如,在这次省区市党委大换届中,中央明确要求省级党委班子中,50岁以下的要有3名,45岁左右的要有1名。而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统计,在去年已经完成党委换届的14个省份中,50岁以下的有56人,其中45岁左右的有21人。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年轻干部作为一个群体,已开始跨入省部级决策层。而在市县乡换届中,干部年轻化力度也普遍加大,县党政正职主体为45岁左右。总体来看,已基本实现了小平同志在上世纪提出的干部年轻化的战略构想,这无疑是值得庆贺的进步。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给地方组织部门施加了压力,客观上促使其加快年轻干部提拔的速度。提拔与流动两者间若隐若现的正比关系,挑动了一些干部流动的神经;而一些地方年龄一刀切的政策,更是大大激发干部流动的冲动。在一些地市,流行“官到处级止,人到50休”之说。因此干部每在进入“临界年龄”之时,都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紧迫感,抓紧时间跑官、要官。
流动中的现实历史法则
从现实看,一些本身立意良好的制度规定,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成为推动快速流动之因。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凡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在下一级2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这就从客观上促使组织部门有意识地加快流动步伐。
同时,一些地方的干部调整存在“推磨转圈”式的“游戏规则”,“干部一般必须从小县干到大县,从穷县干到富县,从离中心城市远的县干到近的县。”这种平级流动即便只是作为一种短暂过渡,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干部的流动频繁。
制度缺陷造就流动空间
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县以上党委、政府每届任期5年,乡镇党委、政府每届任期3年。“其实,干部流动过快的问题,随著任期制的真正实行就彻底解决了。”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中心主任任建明说。“但事实上,中国干部实行的是无明确任期的非终身制。”
任建明说,中国目前正在推行的任期制改革,是正在建立中的任期制。因此,是一个任期还是多个任期,是部分干部还是所有干部适用任期制,还不是很明确,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一些法规条文也不够严谨统一,留下变通空间。
不利地方科学发展
有人说,现在的地方官员是“任重道不远”。一个地方一把手的任务是非常之重的,领导著几十上百万人搞建设奔小康,然而,给他的时间却非常之短。特别是县(市、区)一级,一两年就换一茬人,情况还没摸透,就又调走了。
基层很多干部 群众对一任领导一个思路、一届班子换个目标的做法非常反感。他们说,一个地方的发展好比前行的列车,如果经常转向和刹车的话,何谈科学发展?每任领导都想 树形象、出政绩,却往往造成劳民伤财,无所适从:不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而是“贻误时机,反覆折腾”;不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而是“前任政 绩,后任包袱”。在地方主官走马灯式的调整中,一地经济发展和一方民众福祉,便成为了个人升迁的“垫脚石”。
诱发官员浮躁心态
一把手流动过 快,会造成当地干部队伍的不稳定。由于每个一把手的政治素质不一,工作思路有别,性情好恶各异,其识人、用人的标准当然也就各有“尺码”了。一把手换了, 中层干部一般也要动一动;中层干部动了,也往往会引起一个单位内部人员的变动和调整。因此,地方一把手的变动,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干部队伍中产生一个 “换岗症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