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彻底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统称“居民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是基本落户条件。
今年5月,将是辽宁省有史以来第一个“流动人口服务月”。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科科长刘业英承认,这意味著,辽宁户籍改革事实已经开始,最终目标则是消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
上世纪50年代,中国建立了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出现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宁要大城市一张床,不要乡村一所房。”在辽宁,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在户口的限制下,包括子女就学、医疗、交通事故处理甚至最低生活保障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这带来了诸如两地分居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著城乡差距的减少,辽宁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差别的呼声日益高涨。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