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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儿子被判6年
日期: 11年02月1期
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1月30日晨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6年徒刑,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
案件26日早9时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22岁),列举了相关证据,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李启铭的家人已经在去年11月与死者陈晓凤的家人达成赔偿协议,李家给陈家赔偿46万元人民币,陈家则向法庭提出希望以较轻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李启铭,并对他从轻处罚。而事故中的伤者张晶晶据称也将“不旁听,不作证,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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