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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灰色收入问题亟待破解
日期: 10年08月2期
中国官方媒体9月1日发表文章再探中国的灰色收入,指目前灰色收入存在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氛围“正当化”三大倾向,严重缺乏透明度,是一个亟待破解的严肃命题。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不久前发表研究数据说,中国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万4000亿元人民币,比2009年中央财政总收入还要多。
但国家统计局官员近日在该局官方网站上连发三篇文章反驳王小鲁的说法,指王小鲁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最终的推算结果也明显偏高,强调灰色收入“难以计算”。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出“规范灰色收入”,但后来经官方讨论后被删除,删除的主要理由就是因为灰色收入难以界定和统计。
新华社下属的《半月谈》杂志9月1日发表系列文章说,虽然“灰色收入”问题没能最终写入正式的政府工作报告,但许多人认为,其出现就意味著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并下决心要“碰这个问题了”。因为,要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而家底难摸清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规模庞大的“灰色收入”的存在。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认为,“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公关”所得、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比如各类讲课费、顾问费、车马费等。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6/1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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