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将于2011年在全国医疗机构禁烟,要工作人员戒烟、协助吸烟病人戒烟等。
据报道,中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军地所有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最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为2011年的全面禁烟作好准备。
《决定》对各地、各单位提出多项要求,包括要求成立多部门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以制定全面禁烟的具体计划;将有关禁烟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援;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等。
此外,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