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祖国
据媒体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随著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领先一步,富裕起来,但是产生了新的贫富悬殊问题,由此导致社会矛盾日趋尖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国的分配不公问题,迄今为止所见不多,这说明中国的收入分配悬殊问题确实已经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继续放任自流将会产生严重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正因为如此,对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收入分配专题会议,国内外均予以相当的关注。
众所周知,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衡量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常用指标。而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近期发布报告称,当前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0.4左右,已经达到警戒线水平。实际的不公平情况,可能要比公布的数据要更加严重一些。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表现在诸多方面,首先是地区之间不平衡,以上海之奢华,与贵州之贫困相比,地区之间的差距让人叹为观止。其次是行业之间不平衡,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同样令人吃惊,上海电力局的普通工人年薪可以达到十几万,而一般行业工人的年薪不超过2万元。再次是社会不同界层之间的不平衡,最底层的农民以及农民工和一部分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虽然谈不上水深火热或饥寒交迫,但有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贫困状态之中,小孩无钱上学,生病无钱治疗;反之,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大量涌现,奢侈品、豪华住宅、豪华汽车十分热销。
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一个极端平均主义的国家,在我们的记忆中曾经有过“36元万岁”的口号。可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事过境迁,让人有隔世之感。很显然,目前出现的收入不公是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有直接关系的,这就必然引起对于20多年改革开放在价值判断上面的评价分歧。对于公平而言,至少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公平是一种权利,是指事先的在机会面前人人的平等权利,对于中国这样的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在转轨的国家来说,明显存在著事先的机会不平等,有不少人利用市场化进程中的种种漏洞(机会)挖掘到“第一桶金”,然后滚雪球般地迅速扩大自己的财富。另一方面公平又是事后的结果上的均等,而事后形成不均等也同样与市场化有著深刻的联系。经济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即公平与效率难以兼得,就是指事后的收入分配均等目标与经济活动效率目标之间存在冲突,照顾公平,会损害或牺牲效率,而重视效率,必然会损害或牺牲公平。从中国的改革发展历史进程来看,导致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第一,发展性原因,即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成为中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深刻原因,比如城乡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城乡间和地区间收入不公平。第二,增长性原因,即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的要素对于经济增长贡献作用的提高速度和程度不同,导致收入分配中不同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增长的速度及程度不同。中国的改革对资本和劳动效率的提升都产生了影响,但资本的效率提高程度以及相应的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长程度远远高于劳动,所以资本要素的掌握者所获收入的增长速度相应地就要数百倍地高于劳动要素的收入增长速度,因而必然扩大收入分配的差距。第三,体制变迁性原因,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在不同方面和不同领域,市场化的进展程度及完善程度不同,因而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公平性不同,事先机会均等程度不同,相应地特权对法权的排斥、垄断对竞争的否定、权钱交易以及各种腐败的产生,都必然扩大转轨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第四,收入结构性原因,伴随改革开放,人们的收入来源越来越多元化,尤其是资产性收入的比重日益提高,特别是伴随著所有制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造,民营资本不断积累和壮大,不同阶层之间的资产占有差距日益扩大,资产性及投资性收入越来越成为社会高收入阶层的重要收入基础。此外,就劳动要素而言,人们的人力资本投入所形成的劳动价值的差异也日益成为收入差别的重要原因。从以上形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中可以看到,如果以合理性作为价值判断或道德判断的准则,则有些收入分配不公是合理的,而有些则是明显不合理的,尤其是发展不平衡性与体制变迁性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具有非常明显的不合理性,因为其中隐含著严重的事先机会的不公平。
中国经济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并没有错,因为它是中国实现国家富强的必由之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指出,中国目前有两个目标,一是使国家富强起来,人民富裕起来;二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建设的成果。而要实现第一个目标,离不开市场经济的体制,只有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其结果才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只有蛋糕做大了,每一个人分配到的蛋糕才会相应地变得更大。因此,以收入分配不公为由而否定市场取向的改革显然是不正确的。既然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也是基础性的收入分配机制,那么贫富差距出现一定程度的拉大,也并不一定意味著社会不公平的加深。收入分配不公平与社会不公平并不是同一概念,从世界范围来看,以基尼系数为代表的收入分配差异指标在一些国家也许并不是很高,却会引起民众强烈反应,甚至发生社会动乱,而一些基尼系数相对比较高的国家却并没有出现社会不稳定。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不同,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平等的条件,比如起点公平,包括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移的机会;过程公平,包括发展机会、市场进入机会、阶层提升机会等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政府进一步注意补救市场失灵导致的社会代价,不断改进改革服务,适当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并不会影响社会不公平。
尽管在机会公平条件下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是合理的,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都证明,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有效需求不足。近几年中国居民新增储蓄额一直居高不下和消费需求不断下降也说明了这一点。这是因为,高收入阶层消费倾向低,低收入阶层消费倾向高,由于社会收入过分集中在高收入阶层,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就会下降,从而引起全社会的消费需求不足,形成“生产过剩”,并导致企业开工不足,利润率下降,失业增加,通货紧缩,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稳定发展。
目前中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基础、要素决定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经济体制,而中国又是一个人口多、资源匮乏、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的国家。在实现国强民富和社会公平的双重目标上,政府发挥调节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发挥作用,怎样在推进整个经济市场化的同时,又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对于发展不均衡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只能以提高发展的均衡协调性来克服。对于增长性和结构性原因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由于它们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市场调节的结果,本质上并不代表社会不公平,所以不应该直接加于干预。但是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可以通过财政税收等再分配手段进行适当的间接调节。而对于体制性因素形成的收入差距,有的是市场化不完善所致,更有一些是政府行为不当的结果,例如不能有效遏止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不能有效制止国有资产流失带来的暴利,这种收入分配不公平本质上就是社会不公平,没有体现出事前的机会平等,所以应该由政府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直接的干预。
纵观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整个新闻公告,并没有很具体的调控收入分配不均的政策措施,只是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可以理解,由于中国实在太大,如何透过各种体制的改革来重新分配社会资源,需要一个漫长过程。但是无论如何,从政治局这个层面来专题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反映了中共中央高层对这个课题的重视,相信国务院各部委的跟进工作,将会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