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助理调研员王小石涉嫌受贿一案,12月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与王小石一同受审的另一名被告人林碧,因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原证监会王小石获刑13年
日期:
05年12月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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