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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机要费案今日再审
日期: 2008/09/19 15:18
摘要: 据台湾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日前递送陈明状,表示因身体不佳无法到庭,但遭合议庭驳回;合议庭并指示台大医院搬运病床、急救设施及药品到第八法庭,医师及护士今天到庭待命,显现今天非要吴淑珍到庭不可的决心。

  据台湾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日前递送陈明状,表示因身体不佳无法到庭,但遭合议庭驳回;合议庭并指示台大医院搬运病床、急救设施及药品到第八法庭,医师及护士今天到庭待命,显现今天非要吴淑珍到庭不可的决心。

  吴淑珍十六日委任律师向法院递状,表示她“几近每天昏厥一至二次”,无法出庭;但合议庭以她未附诊断证明,且台大医院已配合法院做好医疗准备,吴淑珍出庭不致有立即的生命危险,驳回她的声请。

  陈水扁办公室昨天发布新闻稿,否认吴淑珍曾提出请假要求,表示是向法院提出刑事“陈明状”,恳请法院偕同台大专业医疗人员了解吴淑珍是否适合出庭。

  至于外传陈水扁可能以“辅佐人”身分陪同吴淑珍出庭;亲扁人士透露,扁、珍的身分同属被告,陈水扁“不适宜、也没必要”担任吴淑珍的辅佐人。

  扁办虽否认吴淑珍向法院“请假”,但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说,被告递状是否属于请假,要看内容而定;吴淑珍陈明状有请假的意思。

  法界人士认为,扁办否认吴淑珍请假,辩称只是递“刑事陈明状”,但明眼人一看内容,就是在请假,扁办何必玩文字游戏。

  吴淑珍委任律师李胜雄、廖学兴十六日下午向法院递交陈明状指出,吴淑珍六月底骨折,必须支撑抬高;上个月又感冒,迄今未愈,最近一周几乎每天昏厥一至二次。

  台北地院指出,合议庭决定每开庭半小时就休息十分钟,若有必要,吴淑珍可以躺在法庭准备的病床上应讯,而且有台大医院医疗设备及专业医护人员在法庭内待命,吴淑珍必须到庭应讯。

  另据报道,为顺利传讯吴淑珍,台大医院应法院要求,指派医护人员及急救相关设备进驻。不过,遭指派到庭待命的医护都避之唯恐不及。

  据了解,台大急诊部最后只能经由协调,由一名医师和一名护理人员今天到台北地院待命,对吴淑珍可能的状况,急诊部已沙盘推演。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8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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