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十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季建业一审被判处有其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2013年10月,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2月被立案侦查,12月被提起公诉;2015年1月16日此案开庭审理。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其担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项目提供帮助。1999年年底至2012年10月,季建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建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季建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
在7日的公开判决中,季建业一审被判处有其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个曾经的南京市市长,短短三四年时间,就贪污受贿一千多万元,他是通过什么手段疯狂敛财的呢?
“我们一定会忠于履行我们的职责,就是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服务,与民同心。能在我们大家共同的意志下,能给我们建设一个幸福、美丽、富饶的新南京。”这是2010年季建业调任南京市长时发表的宣言,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其实在他主政的城市都曾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季建业在扬州主政8年,全市大规模翻新修旧,季挖挖之名由此而来。2010年季建业调任南京市长,一上任随即花费数亿元在南京市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四年间全部的城市道路全部被开膛破肚,引发民怨沸腾。这些就是未经民意调查和科学规划的城建项目,这让季建业多次被群众举报,他的最终落马源于城建开发商的举报。在任上,季建业曾经拍板,将南京市区一条仅用了12年的主干道高架桥炸掉,重新开挖隧道。而季建业案发就是源于城建项目开发商对其的举报。
在季建业被提起公诉前不久,与他共事三年的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也被纪委立案调查。2013年10月17号,中纪委宣布季建业严中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月,中纪委宣布对季建业进行立案处理。经调查,季建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亲属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季建业开出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2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终结后移送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季建业多年来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影响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务,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