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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订记者证管理 加强保护采访权益
日期: 2009/10/10 20:55

  中国将从本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明确记者受管理的规范,同时加强保障记者的工作权益。

  这是《办法》颁布近五年后,第一次进行修订,此前的《办法》是在2005年1月颁布施行。 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前天在世界媒体峰会举行前夕透露了这则消息,凸显当局有意展现中国新闻环境正不断放宽并改善的一面。

  新华社报道,新版《办法》从原来的5章31条增加到6章40条,其中“强化对新闻采访权益的保护”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本次修订的《办法》在总则中增加了新闻机构和记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它也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中国记者在修订的《办法》下,能更有效地执行采访和报道的工作,而中国媒体的表现则在昨天举行的世界媒体峰会上获得国家主席胡锦涛的肯定。

  胡锦涛说:“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增强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胡锦涛的讲话,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说:“这可能是中国要加强政治或传播制度改革的一个信号。中国在这些方面相对滞后。‘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就是人民的意见、人民的利益要通过不同的意见表达,而不只是一种声音。这说明,最高层已经有了这样的一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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