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托马斯在其名著《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把“尊重的需要”列为人的五种基本需要之一。他发现,人们对尊重的需要可以分为自尊和来自他人的尊重两种。一个具有足够自尊的人总是更有信心、更有能力,也更有效率。然而当他缺乏自尊时,他就会感到自卑、失望。
孩子的自尊心在3岁左右开始发展起来。这时孩子能用“我”来称呼自己,即已具有了一定的自我意识和判断能力,当受到批评或指责时,尤其当众受到父母或他人的批评时,孩子的情绪会变得十分低落,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自我调节能力较差,因而自尊心很容易受损害。
近年来,不少年轻的父母已经意识到自尊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并且注重在儿童的日常行为中培养他们的自尊心,然而有两种偏向还是不断引起父母们的烦恼:其一是儿童的自尊心不足,或称自卑;其二是所谓的儿童自尊心“过剩”或称自以为是。
那么,应该如何矫正这些偏颇,以利于孩子们建立起良好、健康的自尊心呢?
一般而言,自尊主要表现为获得信心、能力、本领、成就、独立和自由等方面的愿望,而儿童的自我意识则是其自尊心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不妨先了解儿童自我意识的两种基本类型——积极自我意识和消极自我意识。
拥有积极自我意识的孩子的一些典型行为包括:
1、他们可以适应新的环境,因为他们过去曾有过在新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经验;
2、他们能逐渐与其他孩子相处;
3、他们喜欢新事物,并表现出热情;
4、他们信任自己的老师,尽管他们是成年人,并且跟他们还比较陌生;
5、他们能够与别人合作;
6、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
7、他们富有创造性、想像力,并且对自己有足够的认识;
8、能够与人交谈,并且能够依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有选择地听取他人的意见;
9、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希望过多地依赖他人的帮助。
与此相反,一个持有消极自我意识的孩子则拥有以下特徵:
1、他们不情愿进入一种新的背景,或者尝试一种新的活动;
2、他们在学会一种活动后再去学习另一种活动时会感到困难,或者说,他们总是日复一日地重复著一种简单的活动,直到获得尝试另一项活动的足够自信;
3、他们可能不愿意参与那种需要进行密切交往的活动;
4、他们往往把自己与他人疏远开来,或者仅有一个要好的朋友;
5、他们往往只跟老师讲话,并且讲话很少;
6、他们要求成人能为他付出更多的时间;
7、他们对老师和小朋友要么采取退缩行为,要么采取攻击行为;
8、他们的行为往往带有受挫者的特徵,其标志是眼泪和愤怒;
9、从总体上看不出他们是快乐的孩子。
从根本而言,儿童自尊心方面的两种偏向均失之于自我意识的偏颇。第一种偏向是因为儿童对自己估价不足而产生的一种消极自我情感体验,由此导致他们在行为上的退缩;第二种偏向则是因为儿童对自己估价过高,不切实际而产生的一种“超积极”(亦为消极)自我情感体验,由此导致他们的盲目自尊。
因此,只有让孩子确立一种积极、务实的自我意识,才能使他们拥有健康的自尊心。其中,父母在儿童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以,当孩子开始做出一些“倔强”的独立性举动时,千万不要因嫌麻烦而生硬地去阻止,而应多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有效的监护。当孩子取得成绩和进步时,哪怕这些对成人而言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也应适时地加以赞扬。这样,孩子就会善于在各种场合下表现自己,并建立起牢固的自信。
当然,孩子有时可能会做出一些父母所不愿意看到、不符合社会价值的行为,这是受他们认知能力的局限,此时则应毫不犹豫地向其灌输积极的思想,并采取各种方法让其醒悟过来。如果这些行为来源于成人身上,那么父母首先应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孩子就会知道自己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有所不为”。
但也不必对孩子过分严格,因为研究表明,在过分严格的背景下长大的孩子往往自尊心不足,会有过分的依赖心理。
一旦儿童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积极的自我意识,往往也就形成了初步的自尊心。这时还不能掉以轻心,应该注意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假如孩子没有形成良好的自尊心,也不必失望,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首先,对于那些自尊心不足的孩子,父母应该鼓励其大胆地去行为,并且为之提供进行实践和探索事物的机会。你应该更关注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并给以适时的强化。通过这些努力使之拥有足够的自信、主见、胆量和坚定不移等品质。
其次,对于那些自尊心“过剩”的孩子,应该鼓励其更多地与其他小朋友交往,多参加集体活动。在活动和交往中,引导他们对自我和社会的关系加以重新定位,从而调整他们的自我意识,形成健康的自尊心。
自尊心影响著孩子的现在和将来,决定著孩子的创造力、进取心及人际关系等。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要做有心人,要顾全孩子的自尊心,多肯定他的优点,增强他的信心,激发积极性、求知欲和探索精神,从而使他从各方面得到最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