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民
就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的早晨,我一走进通往会馆的小路,就看见四、五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会馆对面的小路上,还没待我细想,就发现有十几个穿著黑色西装的人影朝著我走来,他们列队呈半圆状,颇有要围捕人的阵势。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心里有些不安,但转念一想,我又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没有什么可值得害怕的,便迎著他们走了过去。
原来,警察们早早就来到了会馆要进来搜查,但被一名入住的大学生拦在了门外,并告诉他们说,我们是和会馆签约入住进来的,会馆有义务保证每个入住人员的安全和个人隐私,没有会馆人员的陪同,谁也无权进来搜查我们!警察们在吃了大学生不软不硬的钉子后只好在附近等我,所以一发现我便迫不及待地包围了上来。
警察们拿出了入管局和藏前警察署的联合搜查令,并说因为我们发生了以下两件事所以要进行联合搜查:一、伤人强抢事件;二、容留不法滞在者入住。还特别强调第二条是本馆入住人员举报的。
我只好拿出钥匙在警察们的监督下逐个房间陪著他们搜查,有五名签证过期的同胞被警察带到了停放在门前的白色警车里,其中包括一名给被饯行的大哥介绍工作的来自天津的大哥。我特意观察了喝酒闹事的两个厨师和被饯行的大哥的表情,只见他们的脸不红不白,估计醒酒之后他们的内心也不平静,我真心希望他们多少能有些自省,至少对那位天津大哥能有些愧疚!
几天后,我听馆里有人说,打给入管局举报电话的是其中一名闹事厨师的日本国籍的残留孤儿老婆!
在警察们搜捕之后,馆里平静了几天,几个有幸躲过搜捕的签证过期的人也急急忙忙搬离了会馆,大多数人在表示了对此事的愤慨之后,也都渐渐地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这样大约过了两周左右,我忽然意识到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那两名大学生了,问了几个平时和他们比较要好的同学,都说不知其去向。但是又说,前些日子,藏前警察署的警察早上来找过他们。我给藏前警察署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我说,大军他们目前确实是被关在警察署,具体情况除直系亲属之外无可奉告,现在只有律师可以见他们。
正在我踌躇不知此事怎样处理的时候,晚上,大军的母亲由国内打来了电话。她情绪激动地质问我说:“大军因为在你们会馆发生的打架事件被警察抓走了,他的行李和贵重物品现在放到哪里去了?”我告诉她说:“大军的所有物品都在,因其所交房租已经到期,故被褥、衣服等存放在会馆的仓库里,相机、笔记本电脑、日本语学校的毕业证书等贵重物品保管在我这里。”听了我的话后,她的情绪似乎平静了一些,于是便将这一段时间我所不知道的事情告诉了我。
由于大军他们认为自己是被骚扰在先,打人属于被逼无奈,事情的主要责任在于那两个厨师,故无意向被打的厨师道歉。而那两个厨师强调大军从自己的衣兜里拿的五千日币属于抢劫行为,执意要求警察从严惩处。双方意见分歧极大,不可能和平解决,经过法律程序已不可避免。大军他们现在属于被拘留状态。虽然他们通过以前认识的前辈帮忙请了一位日本律师,但是这几天和那位前辈根本联系不上,也给日本律师打了几次电话,但由于语言不通,详细情况还是不了解。大军的父母为此急得寝食难安……
大军是当年2月份入住本馆的,除了交房租和偶尔在大厅网吧见过他几次外,我对他并不了解。但是无论怎样,事件发生在会馆内,大军家在日本又没有亲属可以委托,我决定亲自过问此事,便从大军母亲那里要来了日本律师的联系电话。
第二天,我给那位律师挂电话约定午后4点见面。
六月午后银座四丁目的后街小巷里,安静神秘,我拿著律师传真给我的地图,找到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先乘电梯到三楼的接待室,说明来意后,女事务员带我乘坐内部电梯到了五楼律师的办公室,我见到了大军的前辈帮忙聘请的律师。
中等身材,中等胖瘦,深蓝色的西装,浅灰色的熨烫平整的衬衫和配色协调的领带,黑色细边儿眼镜,尽管肤色黝黑,但一见便是标准的中年男性白领装扮。他正在等我,待我坐定后,他说:“王桑,你的电话来得正是时候,我上午去过警察署,警方已将大军他们定为恶性强抢事件进行起诉,因其认罪态度不好、恐吓被害人、还串供,也许会被判六年徒刑。”什么?我一惊,看来这近一个月内事态发生了逆转。可我今天拜访的是大军花钱聘请的律师呀,怎么听他说话的口吻简直就像是检查官的裁决呢!
转念一想,无论如何,仅仅因为抢了5千日币(在此就算大军是抢),就要被判六年徒刑,不要说是大军的父母,就算是我在心里也不能接受!于是我问道:“律师先生,发生了这样的事件,我想警方是要经过调查取证后才能起诉定罪的。首先,大军他们不是无缘无故去抢厨师的钱;其次,到今天为止,我这个会馆的负责人还没有得到警方的任何联络与说明,更不要说是调查取证!如果不是我主动给警察打电话,我至今还不知道大军他们的去向!再次,就算大军是抢劫,但是他以前并没有前科,难道不能给一个改过的机会吗?他还那么年轻,又正在读大学,警方的目的是要将大军的前程毁掉还是要他改正错误?”
我一连串的发问,令律师有些尴尬,他显然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即聘请你这个律师是干嘛的?他透过镜片盯著我看了几秒,说:“王管理人真是一位好人,负责任,你能在法庭上把刚才的话作为证词说出来吗?”“当然,我还可以把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出来交给律师,只是我的日语敬语学的不好,只能用普通态写。”他连连说:“普通态就行,就行。”在我就要告辞离开的时候,律师先生又拜托了我一件事,即要我转告大军的父母,当初与大军前辈说好的律师费是50万日币,现在还有20万未付,请他们尽快付过来……
在回来的路上,我忽然明白了大军的事态逆转的理由,律师没有拿到百分之百的代理费,当然也不会尽百分之百的责任,但是有经验有教养的律师决不会将此事名讲出来,他会任由事态向不利的方向发展,当逼到一定的程度,当事人一方就会乖乖的将代理费一分不少地交出来。你不想让你的儿子在监狱里待上六年吧,那么,拿钱出来。看来,大军的母亲这回肯定会乖乖的汇款给律师!
晚上,还没等我腾出给大军的母亲打电话的缝隙,对方率先给我来了电话。听了我的叙述后,大军母亲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弯,她感激地对我说:“他王姨,你真是我们大军的救星,这回我可得全靠你帮忙了!现在怎么办才好呢,我和大军他爸恨不得马上飞到日本去,可是这什么签证还真难办,今天我还托人去领事馆问了,说是我们这种情况根本不能给批签证,听说之前帮大军请律师的前辈也被警察给关起来了,理由是什么串供,唉,真是,点儿怎么就是这么背呢……”
就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的早晨,我一走进通往会馆的小路,就看见四、五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会馆对面的小路上,还没待我细想,就发现有十几个穿著黑色西装的人影朝著我走来,他们列队呈半圆状,颇有要围捕人的阵势。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心里有些不安,但转念一想,我又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没有什么可值得害怕的,便迎著他们走了过去。
原来,警察们早早就来到了会馆要进来搜查,但被一名入住的大学生拦在了门外,并告诉他们说,我们是和会馆签约入住进来的,会馆有义务保证每个入住人员的安全和个人隐私,没有会馆人员的陪同,谁也无权进来搜查我们!警察们在吃了大学生不软不硬的钉子后只好在附近等我,所以一发现我便迫不及待地包围了上来。
警察们拿出了入管局和藏前警察署的联合搜查令,并说因为我们发生了以下两件事所以要进行联合搜查:一、伤人强抢事件;二、容留不法滞在者入住。还特别强调第二条是本馆入住人员举报的。
我只好拿出钥匙在警察们的监督下逐个房间陪著他们搜查,有五名签证过期的同胞被警察带到了停放在门前的白色警车里,其中包括一名给被饯行的大哥介绍工作的来自天津的大哥。我特意观察了喝酒闹事的两个厨师和被饯行的大哥的表情,只见他们的脸不红不白,估计醒酒之后他们的内心也不平静,我真心希望他们多少能有些自省,至少对那位天津大哥能有些愧疚!
几天后,我听馆里有人说,打给入管局举报电话的是其中一名闹事厨师的日本国籍的残留孤儿老婆!
在警察们搜捕之后,馆里平静了几天,几个有幸躲过搜捕的签证过期的人也急急忙忙搬离了会馆,大多数人在表示了对此事的愤慨之后,也都渐渐地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这样大约过了两周左右,我忽然意识到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那两名大学生了,问了几个平时和他们比较要好的同学,都说不知其去向。但是又说,前些日子,藏前警察署的警察早上来找过他们。我给藏前警察署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我说,大军他们目前确实是被关在警察署,具体情况除直系亲属之外无可奉告,现在只有律师可以见他们。
正在我踌躇不知此事怎样处理的时候,晚上,大军的母亲由国内打来了电话。她情绪激动地质问我说:“大军因为在你们会馆发生的打架事件被警察抓走了,他的行李和贵重物品现在放到哪里去了?”我告诉她说:“大军的所有物品都在,因其所交房租已经到期,故被褥、衣服等存放在会馆的仓库里,相机、笔记本电脑、日本语学校的毕业证书等贵重物品保管在我这里。”听了我的话后,她的情绪似乎平静了一些,于是便将这一段时间我所不知道的事情告诉了我。
由于大军他们认为自己是被骚扰在先,打人属于被逼无奈,事情的主要责任在于那两个厨师,故无意向被打的厨师道歉。而那两个厨师强调大军从自己的衣兜里拿的五千日币属于抢劫行为,执意要求警察从严惩处。双方意见分歧极大,不可能和平解决,经过法律程序已不可避免。大军他们现在属于被拘留状态。虽然他们通过以前认识的前辈帮忙请了一位日本律师,但是这几天和那位前辈根本联系不上,也给日本律师打了几次电话,但由于语言不通,详细情况还是不了解。大军的父母为此急得寝食难安……
大军是当年2月份入住本馆的,除了交房租和偶尔在大厅网吧见过他几次外,我对他并不了解。但是无论怎样,事件发生在会馆内,大军家在日本又没有亲属可以委托,我决定亲自过问此事,便从大军母亲那里要来了日本律师的联系电话。
第二天,我给那位律师挂电话约定午后4点见面。
六月午后银座四丁目的后街小巷里,安静神秘,我拿著律师传真给我的地图,找到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先乘电梯到三楼的接待室,说明来意后,女事务员带我乘坐内部电梯到了五楼律师的办公室,我见到了大军的前辈帮忙聘请的律师。
中等身材,中等胖瘦,深蓝色的西装,浅灰色的熨烫平整的衬衫和配色协调的领带,黑色细边儿眼镜,尽管肤色黝黑,但一见便是标准的中年男性白领装扮。他正在等我,待我坐定后,他说:“王桑,你的电话来得正是时候,我上午去过警察署,警方已将大军他们定为恶性强抢事件进行起诉,因其认罪态度不好、恐吓被害人、还串供,也许会被判六年徒刑。”什么?我一惊,看来这近一个月内事态发生了逆转。可我今天拜访的是大军花钱聘请的律师呀,怎么听他说话的口吻简直就像是检查官的裁决呢!
转念一想,无论如何,仅仅因为抢了5千日币(在此就算大军是抢),就要被判六年徒刑,不要说是大军的父母,就算是我在心里也不能接受!于是我问道:“律师先生,发生了这样的事件,我想警方是要经过调查取证后才能起诉定罪的。首先,大军他们不是无缘无故去抢厨师的钱;其次,到今天为止,我这个会馆的负责人还没有得到警方的任何联络与说明,更不要说是调查取证!如果不是我主动给警察打电话,我至今还不知道大军他们的去向!再次,就算大军是抢劫,但是他以前并没有前科,难道不能给一个改过的机会吗?他还那么年轻,又正在读大学,警方的目的是要将大军的前程毁掉还是要他改正错误?”
我一连串的发问,令律师有些尴尬,他显然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即聘请你这个律师是干嘛的?他透过镜片盯著我看了几秒,说:“王管理人真是一位好人,负责任,你能在法庭上把刚才的话作为证词说出来吗?”“当然,我还可以把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出来交给律师,只是我的日语敬语学的不好,只能用普通态写。”他连连说:“普通态就行,就行。”在我就要告辞离开的时候,律师先生又拜托了我一件事,即要我转告大军的父母,当初与大军前辈说好的律师费是50万日币,现在还有20万未付,请他们尽快付过来……
在回来的路上,我忽然明白了大军的事态逆转的理由,律师没有拿到百分之百的代理费,当然也不会尽百分之百的责任,但是有经验有教养的律师决不会将此事名讲出来,他会任由事态向不利的方向发展,当逼到一定的程度,当事人一方就会乖乖的将代理费一分不少地交出来。你不想让你的儿子在监狱里待上六年吧,那么,拿钱出来。看来,大军的母亲这回肯定会乖乖的汇款给律师!
晚上,还没等我腾出给大军的母亲打电话的缝隙,对方率先给我来了电话。听了我的叙述后,大军母亲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弯,她感激地对我说:“他王姨,你真是我们大军的救星,这回我可得全靠你帮忙了!现在怎么办才好呢,我和大军他爸恨不得马上飞到日本去,可是这什么签证还真难办,今天我还托人去领事馆问了,说是我们这种情况根本不能给批签证,听说之前帮大军请律师的前辈也被警察给关起来了,理由是什么串供,唉,真是,点儿怎么就是这么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