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博士毕业后希望回国做博士后的留学人员,可按以下程序申请。
1、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索取“博士后申请表”等有关资料;
2、请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表上签署意见。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申请者本人直接递交国内所申请单位审批;
3、申请人如对国内有关单位的情况不了解,可以通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帮助推荐,联系做博士后单位;
应提交的材料有:
(1)“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现在国外的博士)
(5)“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
国家博士后管委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电话/传真:86-10-8420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