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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生将成为“劳动者”
日期: 09年03月1期

  本报讯(记者 张石)法务省在3月份向国会提出的《入国管理难民法修正案》中,将新设就劳研修在留资格。外国研修生将来在来日2个月以后就以雇用契约的形式,作为劳动者受到劳动相关法令的保护。

  在现行的入管法中,研修生来日后一年中为研修在留资格,不受相关劳动法令的保护,在一年后转为技能实习在留资格,才受到最低工资法规等劳动法相关法律的保护。

  而新修改的法律规定研修生在来日学习两个月日语后从第3个月开始就和企业签订雇用合同,工作时间最长3年。这对于每年大批来日研修的中国研修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可以有效防止雇主因研修生不拿工资,拿生活补助费,不享受最低工资法规等劳动法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对研修生的克扣行为。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6/9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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