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盈)齐齐哈尔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一案6月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进行了首次口头辩论。原告方指出,日本政府对化学武器毒气泄露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要求其道歉并赔偿48名受害者及家属14亿3440万日元。日本政府表示将抗诉到底。
2003年8月,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毒气泄露事件,造成1人死亡、43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原告律师介绍,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虽向中方支付了3亿日元的“遗弃化学武器处理事业相关费用”,其中90%由中国政府转交受害者,但不承认这一行为是“履行责任”,日本政府始终未对受害者进行任何救助。虽然事发后受害者多次来日与日本政界要员进行沟通协商,但由于政府迟迟未作出答覆,并且考虑到事件马上要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受害者于2007年1月25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法庭上,律师佐藤香代首先代表“8.4”受害者王春林宣读了《意见陈述书》,向法庭陈述了齐齐哈尔“8.4”事件的概要、特徵,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及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等情况,并对芥子气毒性、危害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受害者病情的进展情况,特别强调了整个事件对受害者及家人的工作、家庭、生活造成的难以愈合的创伤,对孩子的成长发育产生了伤害。《意见陈述书》详细分析了“8.4”事件受害者目前面临的困窘的生存环境,并指出事件产生的连带性危害正在扩大。因为受害者大都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负担难以承受,邻里关系恶化。要求日本政府必须正视历史,承认当年遗弃化武给中国人造成的极大伤害。
原告代表、36岁的陈荣喜和17岁的王磊,当天旁听了法庭辩论并出席了之后的记者会。据陈荣喜介绍,他与女儿陈紫薇因接触毒气污染的土壤而长期患病,他本人已无法工作,并且去年与妻子离婚。王磊本是爱好足球的健康少年,他同样因接触毒气污染土壤接受了皮肤移植手术。因一些家长害怕子女受传染,他在学校受到歧视,目前已经辍学在家。两名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正确认识历史,还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答覆”。
据原告律师南典男介绍,此案的重点在于毒气泄露事件发生于日本政府批准《禁止化学武器条约》(1995年)并与中国政府交换备忘录承诺处理遗弃化武(1999年)之后,日本政府违反自身义务的长期不作为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出赔偿。原告的诉状长达44页,其中称毒气泄露事件“剥夺了原告等人的全部人生和人格”;日本政府在战后非但没有努力收集有关遗弃化武的情报,反而“烧毁毒气武器的相关资料、隐瞒销毁了重要情报”。南典男律师表示,将通过诉讼究明日军遗弃化武的来龙去脉,明确日本政府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