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石)
日本战争责任数据中心的研究事务局长、关东学院大学现代
林博史表示,他在1946年至1948年,在进行东京审判的远东军事法庭的数据库中,找到了荷兰检察官在
另一份文献记录了一名日军中尉的供词,他说日军在印度尼西亚莫阿岛强迫妇女充当慰安妇。林博史说:“根据文献,他作供时指日军强行将当地妇女送到慰安所。供词称当地村民袭击日军,日军于是报复,杀死40名村民,将他们其中6个人的女儿送进慰安所。”他说其中一名女子表示愿意到慰安所,其馀5人均拒绝,但仍然被迫当慰安妇。
吉见义
其它资料还显示一些在印度尼西亚的受害者,是先被送往军队收留所接受身体检查之后,才被送到日语称为“娼楼”的地方。调查书内的证言详细叙述了被强制当慰安妇的受害者的接客情况□□“在平时工作日是服务军官,到了周日娼楼是为下等兵而开。”而在荷兰的审判中认定日军将12岁-14岁的少女也送进了慰安所。
历史学家相信,二战结束时,亚洲各国有多达20万妇女充当日军的慰安妇。
日本一些保守分子辩称日军直接经营慰安所的证据只是受害人提出的,但林博史和吉见义明发现的文献是在东京审判时正式提交的或是在战后战争索赔诉讼中直接提交给日本法院的,这些文献具有重要意义,而根据《旧金山和平条约》,日本必须承认军事法庭东京审判的结果。
吉见义明表示:“有关慰安妇的资料还有很多没有正式被发掘和发布,有一些是日本政府收藏而不愿公开,还有许多是保留在日本殖民地的韩国、朝鲜以及台湾。中国也有一部分,是落在当时的傀儡政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