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申文)1998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日之际,在早稻田大学发表了公开演讲。事先,早大方面在未徵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警视厅提交了1400名听讲学生的名簿。事後,有6名学生认为校方此举侵犯了学生个人隐私权,遂向东京地裁提出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虽然,东京地裁在2001年4月的一审裁决中,以警备所 为由,认定早大事先未经通知而向警视厅提交学生名簿不涉嫌违法,但高裁在二审中却裁定早大之举侵犯了学生的个人情报,责令校方向6名原告支付每人1万日元的损害赔偿。最高裁於日前做出裁判,支持高裁的二审判决结果。
最高裁的判决涉及两起诉讼。1998年底,访日的江泽民主席在早稻田大学演讲时,会场中有3名日本学生打出“反对中国核军扩”的横幅标语,并喝倒彩。警方後以“侵入建筑物”的嫌疑逮捕了3人。3名学生後向东京地裁提出起诉,要求法庭判定校方对他们的谴责处分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但他们的要求在一审、二审时均被 回。他们遂以名簿被无端提供、个人情报遭侵害为由,向最高裁提出控诉。另一起讼诉案为6名学生直接以早大向警视厅提供学生名簿的是非为由,向东京地裁提出起诉,并要求损害赔偿。东京地裁於2001年4月 回学生的诉讼请求,但高等裁判所却於2002年1月判定校方违法。
本次最高裁第二小法庭判决两起诉讼中的9名原告学生胜诉,早稻田大学应向9人象徵性地支付损害赔偿,每人1万日元。
虽然,东京地裁在2001年4月的一审裁决中,以警备所 为由,认定早大事先未经通知而向警视厅提交学生名簿不涉嫌违法,但高裁在二审中却裁定早大之举侵犯了学生的个人情报,责令校方向6名原告支付每人1万日元的损害赔偿。最高裁於日前做出裁判,支持高裁的二审判决结果。
最高裁的判决涉及两起诉讼。1998年底,访日的江泽民主席在早稻田大学演讲时,会场中有3名日本学生打出“反对中国核军扩”的横幅标语,并喝倒彩。警方後以“侵入建筑物”的嫌疑逮捕了3人。3名学生後向东京地裁提出起诉,要求法庭判定校方对他们的谴责处分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但他们的要求在一审、二审时均被 回。他们遂以名簿被无端提供、个人情报遭侵害为由,向最高裁提出控诉。另一起讼诉案为6名学生直接以早大向警视厅提供学生名簿的是非为由,向东京地裁提出起诉,并要求损害赔偿。东京地裁於2001年4月 回学生的诉讼请求,但高等裁判所却於2002年1月判定校方违法。
本次最高裁第二小法庭判决两起诉讼中的9名原告学生胜诉,早稻田大学应向9人象徵性地支付损害赔偿,每人1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