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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交国民健康保险金违法吗?
日期: 05年10月1期

     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近日,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国民健康保险金的事。她介绍,她随丈夫来日本已5年多了,丈夫在一家日本公司就职。因为在日本没有稳定感,打算过几年后回国,就没有加入厚生年金。当地的市役所就让她们一家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他们一家也就一直交纳国民健康保险金。但这两年国民健康保险费越来越贵,一个月要交5万多日元,而她们一家3口人,一年的看病的费用也不到5万日元。听说是因为她所在的市居住的老人多,所以国民健康保险费就贵。她感到负担太重了难以承担,就到市役所相谈。市役所的工作人员让她每月先交1万日元,剩下的慢慢还。就这样她每月交1万日元,交了一年多,欠交的费用越来越多,想起这件事她就愁得睡不好觉。听朋友说,东京都内住的老人少,国民健康保险费也少,劝她搬到东京都内居住。她也想搬家,可搬家后欠交的国民健康保险费怎么办?可以不交吗?如果不交,会违法吗?
     答:国民健康保险是在国民生病、受伤的时候支付的保险制度。由国民所居住的所在地市区町村运营。保险料的金额是根据年度医疗费的总额来推算,扣除国家给的补助费等,按比率平摊到各家各户,由此算出每个人的保险费。因此,住在不同的市区町村,所支付的保险费是不一样的。
     如果搬家,以前住的地方还有未付保险费的话,还需将剩下的保险费交到以前的市区町村。
     没有特殊理由不交的话,根据时间的长短,会受到不同的处理。首先会接到督促状,保险证的有效期间变短。一年以上的场合,暂时医疗费全额自己负担或是暂时停止保险支给,或是从停止支给的保险费中扣除应付的保险费。最终按国税征收法54条,可以查封扣押财产。
     行政书士张建红(TEL:03-5395-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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