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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肺癌看病自费花百万 / 回国看病前切记和保健所商量
日期: 05年09月1期
  本报讯(记者 孙辉)前不久,患肺癌的韩小凤女士拿着在上海医院看病花费的约合一百多万日元的收据交给日本区役所国民健康保险机构,希望得到补偿时被告知,韩女士因擅自在日本国外看病,按国民健康保险有关规定,医疗费不能得到补偿。
  几年前,已步入中年的韩女士带着孩子随在东京工作的丈夫来到日本,一家人虽不富有,但日子还过得去。去年10月的一天,正在打工的韩女士觉得背痛、无力。去医院后,医生就建议观察。到今年年初,她已经不能打工,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医院对病症还不能确诊。
看着每天为养家疲惫不堪的丈夫,韩女士想,在高消费的日本社会里,既然不能工作还不如回国养病省点钱好。
  4月,韩女士回到上海后,病情没好转反而恶化。她以前听说“在日本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因急症在海外看病,医疗费可以在日本报销70%。”于是,她就安心在上海治疗,在前后花完了一百多万日元后,被告知患的是肺癌。这时,她想到了在日本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6月中旬,因病花完了家里所有存款的韩女士不得不再次回到日本,于是就有了上述的一幕。
  据了解,按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有关规定,因急症在海外看病,如果手续齐全,医疗费可以在日本按规定比例报销。但同样的病情,在日本有治疗经历又擅自在海外治疗时,国民健康保险不能使用。韩女士因在日本接受过治疗,不能算突发、急症,所以不能享受国民健康保险。
  韩女士还告诉记者,她的公公得知她患肺癌,不幸于7月初去世了。父亲也因患直肠癌将在上海动手术。现在,家里的存款因看病早已用完,仅靠丈夫的工资难以维持家计,看病还需要钱,将来的生活不知怎么办,有谁能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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