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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院通过“在留资格取消制度” / 从重从快管理外国人引起恐慌
日期: 04年06月3期
  本报讯(记者 张石)5月27日,日本众议院通过改正入管难民法,除对非法滞在者的处罚从重从严,罚金从原先的30万日币增加到了300万日币之外,还通过了一个“在留资格取消制度”,引起了一些在日中国人的恐慌。首先,这个法案的打击重点虽然是非法滞在者,以扫除“外国人犯罪的温床”,但有许多内容可以说是针对全体在日外国人的,特别是对那些以假结婚或所提出的来日本目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人,可以在其在留期间内取消其在留资格,这也就是日本众议院新通过的“在留资格取消制度”法案。其实在去年3月4日,政府内阁会议就决定了一个“出入国管理与难民认定法政正案”。这个法案所增设的“在留资格取消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即使持有在留资格者的在留期限没有过期,如果发现没有履行这种在留资格超过了3个月,或以造假的手段和文书等取得的在留资格和登陆资格,入管局可以取消其在留资格,比如说,国际结婚的人如果在结婚后拿到了3年的在留资格,但在一个月后离婚了,那么在离婚3个月后他(或她)就成了非法滞在者,成了犯有“非法滞留罪(刑法上规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30万元以上罚款)”的人,他(或她)的在留资格将被取消。这个改正案适用范围非常广,包括“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副表一”和“副表二”的所有在留资格,包括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家族滞在、特定活动。而这次通过的法律取消去年5月22日向众议院提出的“副表二”的在留资格,其中包括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由于和平条约脱离国籍的孩子、定住者。
  这项法案已在去年5月22日的众议院本会议上提出。据说当时执政党和在野党的议员不认为这个改正案有值得质疑的地方。
  一些留学生、日本人配偶者和一些就职者纷纷打电话到本报,对此法案的通过深表不安。一位日本人配偶者说:现在国际婚姻的离婚率很高,一旦离婚或被人??弃,我们如果在3个月内不能结婚,就会被赶回国。一位就职者说:现在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特别是从事IT行业的外国人,转职和“被炒鱿鱼”的频度很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再像以前一样充分利用有效的签证期间寻找新的工作已成为很难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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