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惠(化名)来日本已有10多年了,10年来丈夫从留学到就职,杨晓惠从打工到做专业主妇,夫妇历尽艰难但也恩爱和睦。
不想两年前丈夫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独身女子,两人关系渐渐暧昧,杨晓惠发现后,家中不免吵闹一番,杨晓惠伤心之余,从市役所领来离婚申请书,并签名盖章后交给丈夫。丈夫见状向杨晓惠赔礼道歉,夫妻又和好了。
谁知半年后,杨晓惠发现丈夫旧病复发,双方又吵了起来,这次丈夫离家出走,搬到了那位“第三者”的家中。一年过去了,杨晓惠的签证就要更新了,找到了丈夫才知,“ 丈夫”已变成了“ 前夫”。原来丈夫并没有扔掉杨晓惠以前签名盖章的离婚申请书,而是把它保存起来。在他离家出走时,“ 第三者”已怀了孕,丈夫就用这张离婚申请书到市役所办了离婚手续,又和“ 第三者”办理了结婚手续,于是在杨晓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婚已经离了。请问这样的离婚有效吗?这种情况下杨晓惠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想两年前丈夫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独身女子,两人关系渐渐暧昧,杨晓惠发现后,家中不免吵闹一番,杨晓惠伤心之余,从市役所领来离婚申请书,并签名盖章后交给丈夫。丈夫见状向杨晓惠赔礼道歉,夫妻又和好了。
谁知半年后,杨晓惠发现丈夫旧病复发,双方又吵了起来,这次丈夫离家出走,搬到了那位“第三者”的家中。一年过去了,杨晓惠的签证就要更新了,找到了丈夫才知,“ 丈夫”已变成了“ 前夫”。原来丈夫并没有扔掉杨晓惠以前签名盖章的离婚申请书,而是把它保存起来。在他离家出走时,“ 第三者”已怀了孕,丈夫就用这张离婚申请书到市役所办了离婚手续,又和“ 第三者”办理了结婚手续,于是在杨晓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婚已经离了。请问这样的离婚有效吗?这种情况下杨晓惠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