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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讨还保证金难上加难
日期: 05年08月1期
  本报讯(记者 周宏)今年1月初,福冈、大分县两地的8所日语学校组成的“九州岛地区日本语教育设施协同组合”,将中国留学生预先交付、委托保存的学费、生活费挪作他用,使中国留学生遭遇困境。7月22日,本报接到在首都圈日语学校毕业的中国留学生来电,声称该校的30多名中国留学生,毕业至今还没有领回“保证金”。
  原语言学校留学生小孙,于今年3月底从船桥日本语学校毕业,但至今他还没能领回他入学前预交的“保证金”31万5000日元。据小孙介绍,他是从中国东北来日留学的,在入学前按照校方的要求,事先预交了“保证金”,这是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要求,法务省对此并没有具体要求。毕业后,小孙找到了新的出路,但校方却并没有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刚开始让他4月20日去领取,但4月20日去了却告知学校经营有困难,让他5月20日再来。5月20日到了,又让他6月20日去看看,但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船桥日本语学校的事务员挂谷表示,该校的理事长是在日韩国人,校长山口修一般都不来学校,学校因经营困难,至今拖欠中国留学生的“保证金”,他们对此深表歉意,他们也知道“保证金”是不应该“挪”用的,但现在只能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地还。由于去年入管政策紧缩,今年也很严峻,目前该校只有70多名留学生,其中韩国人最多。越南人超过中国人位居第二,中国留学生已下降到第三位。
  单单征收中国留学生“保证金”,本来就是一种“歧视”行为,而“保证金”不能按时返还,则严重侵犯了中国留学生的权利,更使他们今后日益艰辛的学习生活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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