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宏)日本法务省于4月12日决定,将大幅度缓和外国律师在日本设立事务所的规制,并且认可外国律师将可以在日本开设支店。“律师法人法案”将在今年秋季的临时国会上提出,预计自2012年开始实施。这样中国律师今后将可在日本开设事务所,在日中国律师也将更有用武之地。
据悉,2001年日本律师法改正后,日本律师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但是外国法事务律师却不允许。美国与欧洲向日本提出应该尽早解消这种国内外法律不平等现象。法务省新的 “律师法人法案”表明,今后不仅日本律师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外国律师也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日本律师与外国律师共同出资的法人形式也可以设立法人事务所。
作为法人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如果中国律师在东京设立了法人形式的律师事务所,那么在大阪、福冈等地还可以开设支店。新法案改正后,今后精通中国法等外国法律的事务所将会急增。针对企业及顾客的国际案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内就可以得到日本法及外国法的咨询和指导。
目前,由于中国等外国企业来日并购(M&A)日企的案例急增,国际结婚及继承财产等仅靠日本法无法对应的案件也在急增,故此日本政府准备尽早大幅度缓和律师法规制。截至到去年12月31日止,在日的外国法事务律师的数量为323人,是10年前的3倍以上。他们当中主要来自美国、中国、欧洲各国等约20个国家及地区的律师。另外,没有日本律师资格,但拥有外国律师资格,在日本律师法人及民间企业内,提供外国法律服务的也有数千人。
据悉,2001年日本律师法改正后,日本律师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但是外国法事务律师却不允许。美国与欧洲向日本提出应该尽早解消这种国内外法律不平等现象。法务省新的 “律师法人法案”表明,今后不仅日本律师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外国律师也可以以法人形式设立事务所。日本律师与外国律师共同出资的法人形式也可以设立法人事务所。
作为法人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如果中国律师在东京设立了法人形式的律师事务所,那么在大阪、福冈等地还可以开设支店。新法案改正后,今后精通中国法等外国法律的事务所将会急增。针对企业及顾客的国际案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内就可以得到日本法及外国法的咨询和指导。
目前,由于中国等外国企业来日并购(M&A)日企的案例急增,国际结婚及继承财产等仅靠日本法无法对应的案件也在急增,故此日本政府准备尽早大幅度缓和律师法规制。截至到去年12月31日止,在日的外国法事务律师的数量为323人,是10年前的3倍以上。他们当中主要来自美国、中国、欧洲各国等约20个国家及地区的律师。另外,没有日本律师资格,但拥有外国律师资格,在日本律师法人及民间企业内,提供外国法律服务的也有数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