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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子之争 硝烟弥漫 / 国际离婚案亲权问题浮出水面
日期: 04年12月4期

  ■ 本报特约记者 向 轩

     12月17日,中国女性张宁娜前往高级裁判所为儿子的监护权作最后一次努力,她知道此行可能再也回不了家,但她并不害怕,也不后悔,她对记者说:“我要用自己的自由去争取儿子的一生幸福。”这是做母亲的最后的抉择,面对这场毫无人道可言的裁判,张宁娜愿意用两年的监禁做赌注,去赌孩子的未来。今年9月,地方裁判所将儿子的亲权判给了张宁娜命悬一线的丈夫菅原。事后,张宁娜一直在为夺回儿子的亲权作着不懈的努力。9月6日,她突然接到了住在京都的儿子的电话,电话里儿子哭诉自己正处于半监禁的生活状态,并受到佣人的虐待。挂上电话后,张宁娜冒着被法律制裁的危险,从京都私自“夺”回了孩子。可受尽折磨的儿子已患上严重的心理疾患,但法庭不顾张宁娜的再三申诉,也不顾孩子心理状态,一再要求张宁娜交出儿子。张宁娜在走投无路之际,再次拨响了记者的电话。电话里,她的声音已近崩溃:“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以为日本是一个法律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但是这场官司却毫无人权,毫无人道可言,孩子已经被虐待成精神障碍了,他们却还要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孩子们的人权在哪里?我做母亲的人权在哪里?天啊!是不是就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就应该遭这种非人权、非道义的结果?这世界是否还有公理可讲?”
    随着日本国际婚姻件数增加,因文化差异、性格不合等原因造成国际婚姻离婚件数也高居不下。据厚生省统计显示,1994年至2003年的10年中,国际婚姻离婚案件多达11万零871件,其中中日国际离婚件数约为3万对。在如此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归属问题成为了当事人难以解开的心结,而“夺子之争”也如烽火硝烟一般越燃越烈。儿童人权组织日本儿童热线的负责人麦克(Mark)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统计数字上看,国际婚姻离婚案件中的‘夺子之争’大多发生在白种人的父亲和日本人母亲,或亚洲系外国人母亲与日本人父亲之间,孩子的国籍大多是日本籍。在日本方强硬要求孩子监护权,并且日本方无虐待、婚外恋、暴力历史的前提下,法院一般倾向于把孩子判给日本方。外国人在‘夺子之争’中赢得孩子监护权的人数少之甚少。”
    与《国际儿童保护条约》相比,现行的日本法律明显要落后许多。从某种角度上看,日本法律方面的不健全,严重地侵害了国际婚姻中儿童的人权,也侵害了外国人父母的权利。一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称:“如果父母双方都是日本人的话,按照日本法律以及出于孩子的人道角度,学龄前的孩子大多判给母亲监护,因为学龄前的孩子极需要母爱,而学龄后,特别是10岁以上的儿童,则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与孩子的亲疏状况等方面做出判断。”但是,这几年随着日本社会少子化现象的严重,以及外国人在日本的人权地位下降,法庭在国际婚姻离婚案的亲子监护判决方面也产生了十分微妙的变化。“对于外国人希望获得孩子监护权所限定的条件越来越严格,而日本人夺得孩子监护权的比例也比以前高。”
    由于日本法律对于离婚后亲子探视并不支持,而且外国人,特别是亚洲系外国人来日签证困难,“夺子之争”的失败就意味着与孩子天各一方,永无再见之日,外国人争取孩子监护权的迫切是可想而知的。这是一个十分残酷而又现实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在为孩子的监护权铤而走险,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在离婚后发出了绝望的哀号。“夺子之争”在一场国际婚姻的末梢留下了刀光剑影,涂上了血淋淋而且撕心裂肺的惊叹号。
    张宁娜,南京人。十多年前与丈夫菅原相识相恋,然后结婚。2003年开始,由于丈夫的病情严重,生意失利以及第三者插足等方面原因,两人的夫妻关系急速恶化。今年年初,丈夫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于6月间私自带着孩子,与贴身保姆一起出走。离婚的亲子监护权判给了父亲。而当时的情况是,丈夫菅原已病入膏盲,双眼失明,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与此同时,他的公司也已破产,欠债数亿。法庭将儿子判给无法照料孩子,又无经济能力的父亲,多少有些让人费解。不知法官是否真的为将之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未来稳定的生活考虑过?
为此,张宁娜花高薪聘请了律师,希望能争取到儿子的监护权。曾在周刊杂志工作的原记者菱木博一对记者说:“这样的判决中就有一个国籍差别化的问题。从任何一个角度,将之跟着母亲生活,肯定要比和父亲在一起稳定多了,但仅仅以母亲是中国人,且在离婚前的一段时间内母亲在中国时间较多为由,把孩子判给父亲,显然是不公平的。”
    9月6日,张宁娜突然接到了儿子的求救电话。电话那头,孩子的声音是有气无力的:“妈妈,是妈妈吗?我是将之,妈妈,你一定要救救我,我不要在这里呆了!我要去找妈妈!”久违的儿子的电话,让张宁娜陷入了迷乱,她心急如焚。9月15日,她乘坐新干线去京都接回了孩子。“当时,我也很矛盾,孩子在法律上已经判给了父亲,我贸然地去带回孩子,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对于孩子的哭声,我无法袖手旁观,无法不理不顾。”
    儿子见到张宁娜时,眼睛里闪着得救后的兴奋的光,他从远处跑着扑进张宁娜的怀里。张宁娜流着眼泪对记者形容了当时的情景:“他的脸色很不好,拉着我的手不肯放,他说,我们回家去,回东京去,这里我不想呆了!妈妈,求求你!带我回东京去,我要回家。”
记者是从将之的口中了解他在京都的生活的。将之说,和父亲在一起时,父亲哪里也不准他去,只能让他在家或伯父家玩,除了学校外,不能和其它同学玩耍,更不能交朋友。每天除学校的午餐外,佣人只给他吃一个饭团,“她说,我们没钱了,都是你母亲搞的鬼!你是你妈的孩子,所以只能吃饭团。父亲有饭有菜吃,我一站在桌前看父亲吃饭,佣人就赶我走。她还打我,瞒着父亲猛打我的头,她边说妈妈的坏话,边打我。”
    将之回到东京后出现的一系列行为让张宁娜担心--晚上无法独自入睡;梦中经常发出惨叫;见不得生人,客人一来就躲到电视机后面,不肯见生人面;大便不敢去厕所,而总是拉在洗澡盆里;一坐车,就要把车窗全打开;进入一个封闭环境,就恐惧得浑身发抖……张宁娜带儿子去了儿童相谈所,相谈所经过长时间的观察,认为长期封闭的生活,流离的日子,外界的施压已造成了将之严重的心理障碍。
相谈所给张宁娜介绍了精神科大夫,让张宁娜带将之前往医院检查。经诊断,将之已患有闭锁恐惧症,这一病症需要母亲的关怀和爱,以及安全稳定的生活。
    而此时,日本法院却无视孩子现在的状况,要求张宁娜把孩子带上法庭,并将孩子还给父亲。“虽然精神科医生都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孩子目前暂时无法与母亲分开,证明孩子目前的精神状况很不稳定,有严重障碍,但是法院不听呀!他们只是单方面强调我带走孩子是违法行为。”
    孩子再次回到父亲身边将面对怎样一个支离破碎的生活?我想,略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明白,父亲重病危在旦夕,佣人的暴力施压,半囚禁半饥饿的生活……儿童相谈所的老师搂着孩子落眼泪:“这是从业至今看到的最可怜的孩子。”
    “孩子,现在每天必须依靠安眠药才能入眠。半夜他突然惊醒抱着我说,我真怕再也见不到妈妈了!那一刻,我就要疯了,眼泪想止都止不住,为什么?日本如此发达自由的国家,却容不了我们母子相聚的幸福?这个民主国家,天理在哪里?人道在哪里?”张宁娜声泪俱下。
记者就此案咨询了一些法律工作人员,他们一致认为在国际婚姻离婚后的“夺子之争”中,大多数外国人处于弱势。这弱势主要由在日身份不稳定,对离婚法律不熟悉,语言不通无法与律师直接沟通等原因造成的。
    从张宁娜一案看,张宁娜来日十数年,却依然拿着日本人配偶的3年定住签证,而孩子作为日本人将继续在日本生活,法庭会考虑到这一点,将孩子判给父亲。与此同时,张宁娜长期在中国生活,也是其致命伤,而她丈夫菅原事先聘请了资深的律师,为自己制造了各种胜诉条件。“丈夫菅原把儿子从学校骗走,带孩子出走,造成了儿子在自己抚养照顾下的事实。法律仅凭这一点,就会以不改变孩子安定现状为由,将孩子判给父亲,而张小姐对离婚法律的不熟悉,使她错失取胜的良机。”
    儿童人权组织日本儿童热线的负责人透露,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在家庭崩坏的同时,永远失去了孩子。大多数的日本人在离婚后,就会把一段失败的婚姻彻底斩断,不但自己不再见前夫或前妻的面,而且拒绝对方再见自己的孩子,所以许多外国人称在日本的国际离婚是“BB离婚。”(byebye baby离婚)
    根据《国际联合儿童权益条约》,父母离婚后,孩子依然有权利与父母任何一方建立个人联系,也就是非监护权的一方有会见孩子的权利,但是日本的法律并不支持离婚后的面会。日本民法没有离婚后孩子面会的相关规定,虽然家庭裁判所承认“面会”一说,但却严格规定每月只有2个小时的面会时间。
    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与日本没有免签条约,而日本也没有因“与孩子面会”而签发的签证,所以没有了监护权,对中国母亲来说就等于永远失去了孩子。马来西亚华人陈敏洁(假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第一次婚姻失败后,由于她一直是主妇的身份,没有稳定收入,孩子判给了丈夫,而她也在签证期内被迫回国。回国后的5年,她没有任何孩子的消息。思儿之情日益浓烈,她曾往日本打过电话,但丈夫却把电话变了,连家也搬了。为了再见孩子,她不得不通过国际婚姻介绍所再来日本,来日后经辗转寻找,她才打听到孩子的下落:前夫在8个月前因车祸身亡,而儿子的监护权已判给了丈夫的姐姐。陈敏洁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前夫的死讯没有人通知她?为什么生母还活着,但孩子的监护权却判给了并非直接亲缘关系的姑姑?“难道将一个日本籍的儿子的监护权判给非日本籍的母亲就那么难?”陈敏洁气愤地说。
儿童人权组织日本儿童热线的负责人麦克先生说,由于得不到亲子监护权,离了婚的外国人只能在夺子之争的阴影下生活,他们面前只有三条路好走:第一条,是乖乖地回国,把自己的在日婚姻从自己的生命中一笔勾消。但是血浓于水,谁也无法把孩子彻底忘掉,痛失孩子的伤痛将伴随着他们一生。在无数个宁静的夜里,他们只能遥思着孩子的笑容,想象着孩子的成长,挂念着孩子的幸福,痛苦并遗憾着生命的残缺。
    第二条路,就是为了守在孩子身边而成为非法滞在。虽然他们没有合法的身份,但是他们至少可以经常去孩子的学校看望孩子,在生日给孩子送上礼物看着孩子的成长……泰国男性巴奇就是这样一个黑户口,与日本妻子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母亲,巴奇便在日本“黑”了下来。这些年,他过得提心吊胆,由于外表一看就知道他是外国人,所以他不敢去山手线沿线,惟恐遭遇警察的盘问,同时他看到穿制服的人都躲得远远的,生怕成为盘查的对象,这些担心受怕,换来的是每个月与孩子见面的欢愉,只要能看到孩子,他就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第三条路,便是铤而走险,冒着违国法之险。欧洲的女性戴维安在输了孩子监护权后,毅然把孩子带回了母国,欧洲和日本有法律共通条约,很快法国当局就找到了戴维安母子,并把其儿子带回了日本,戴维安也被处以8个月的有期徒刑。
    在狱中,她曾经企图自杀,“失去孩子,我的世界只剩下了黑暗。”但是她以死抗争也是徒然的……
    比她幸运的是中国上海市的母亲吴琼(假名)。她在离婚时咨询了相关律师后,了解到自己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她立即将孩子带回了国,在国内又打了一场离婚官司。由于日本与中国的法令不通行,所以孩子的监护权在两地有了裁然不同的判决,日本方把孩子判给了父亲;而中国法庭却判定吴琼是孩子的监护人。然而让吴琼头痛的是,已是日本籍的孩子逐渐长大,不可能永远待在中国不回日本,只要孩子一回日本,日本法令就会立即生效,孩子就会成为前夫的孩子,而她也会变成非法拐带儿童的罪犯。
    日本近几年离婚案骤增,每年有数十万的儿童成为单亲子女,而国际婚姻的离婚率远远高于普通婚姻的离婚率,“夺子之争”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演越烈,在“夺子之争”中肯定会有人受伤,但受伤最严重的,肯定是孩子,他幼小的心灵要面对抉择,在父母厮咬拼杀和相残中,他看到的是人性的丑陋,感到的是无穷的压力,闻到的是相残的血腥,面临的是家庭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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