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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判决的力量
日期: 04年04月3期
  最近,由日本九州山口等地211位居民组成的原告团与小泉首相进行了一场有历史意义的“法庭上的较量”。
原告团控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反了日本宪法有关“ 政教分离”的规定,要求小泉对每个人赔偿1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
4月7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小泉纯一郎首相2001年8月13日参拜靖国神社是违反日本宪法的行为,而对于原告提出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法院方面则予以驳回。
  福冈地方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小泉首相乘坐公车前往靖国神社,以“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的名义记账进行参拜并献花,在参拜之后又作为总理陈述参拜的宗旨,认为自己是在履行总理的职务,这就违背了有关“政教分离”的宪法第20条第3项。
福冈地方法院还批评政府说,对首相参拜行为的“ 合宪性”不做充分讨论,却让这种参拜行为反复进行,如果法院回避对其“违宪性”做出判断,同样的行为就会继续反复进行下去。
  这个判决虽然判原告“败诉”,却使原告成了“ 实质的胜利者”;虽然判被告“ 胜诉”,却使被告成了“实质的失败者”。
  原告方对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虽然被驳回,但是却得到了他们真正想得到的东西:判定小泉参拜违宪。被告方在赔偿精神损失费问题上虽然胜诉,但是却遭到了真正的失败,首相参拜无法理依据的事实得到明确的肯定。
福冈地方法院这次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是日本法庭在类似诉讼中首次做出不利于政府的判决。过去,在首相由于参拜靖国神社而成为被告的诉讼中,也曾有过大阪高等法院于1992年指摘原首相中曾根在1985年的参拜“有违宪的嫌疑”,但是,这次福冈法院明确做出首相参拜违宪的判断,尚属首次。
  作为“败诉方”的原告团对福冈地方法院首席认定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反了宪法中将宗教和国家行为区分开来的规定的判决做出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正是原告团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称这次判决是“ 有勇气的判决”,“具有惊人的力量”。
福冈地方法院以高度的勇气所做出的判决的“惊人的力量”在当天就得到了体现。就在当天下午,小泉就福冈地方法院判定其参拜靖国神社违宪做出表态,称他还将继续参拜靖国神社,并且在关键的问题上,即,以私人身份参拜还是以首相身份参拜,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
然而,才过了几个小时,小泉越来越感受到福冈地方法院这纸判决文书的压力,居然改了口,第一次表明他将“以私人身份参拜靖国神社”。
  小泉素有“怪人”之称,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一旦打定主意,可以“谁的话也不听”,八匹大马也拉不回来。然而,福冈地方法院这纸判决文书却让他在几个小时之间就改变了主意,难怪原告团说这次判决“具有惊人的力量”。
  这是因为尽管难以根据这次判决,申请禁止首相参拜的临时处分,但是,如果小泉对抗这次判决(就像他在下午对记者表示的那样:“ (这个判决)很奇怪,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违反了宪法”),就意味着是藐视和挑战宪法。如果在号称为“法治国家”的日本,其领导人公然藐视和挑战宪法,势将贻笑大方,极大地损害日本的国际形象。
  与此同时,不仅是在野党强烈呼吁小泉停止参拜,敦促小泉进行“ 反省”,即使是作为执政党之一的公明党也表示,“我们的立场是,以‘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的名义进行参拜确有违反宪法的嫌疑。建造非宗教的追悼设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期待福冈地方法院的判决促使小泉认真考虑放弃其错误做法,解开阻碍中日关系发展的“靖国神社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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