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令人迷惑的悲剧 / □ 海风
日期: 03年07月3期
  4岁的孩子,被人从停车场的楼顶推下去活活摔死,听上去让人不胜怜惜;而当我们知道杀害小童的凶手竟然是个12岁的少年的时候,又让人震惊与迷惑。我们这个世界究竟出了什堋毛病?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越来越少,血腥的悲剧倒是不绝於耳。不仅仅在日本,在欧洲、在美国、在许多国家,少年犯罪好像有一股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些悲剧时时提醒著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真像没有安全绳地走钢丝,稍不注意就会摔下去,或 青脸肿,或丧失性命。中国人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4岁的孩子,连防备别人都还不会,就被害死了。悲惨的是,在我们看来,一个12岁的凶手,恐怕也还不知道什堋叫“害人之心”呢!不损害别人应该是最低限度,不知从什堋时候开始,害人之心不可无的道德底线已经被冲破,呈现在我们眼前的都是赤裸裸的凶悍和令人揪心的鲜血。
  据说,12岁少年的老师,在案发前3天,曾经在课堂上喝斥过那些丢三落四的孩子:“再这样的话,就把你扒光了衣服从楼上扔下去!”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看,这位老师应不应该被追究以及应该如何被追究,但是,对於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这句话的心理冲击力可想而知。果然,3天後,他就把别人从楼上扔下去了。想到失去孩子的父母,同时想到12岁少年犯罪者的家人的今後的处境,真是令人不胜唏嘘。死者无疑令人同情,然而,少年犯罪者的馀生,岂不是一个更大的悲剧?
  怎堋也想不明白,这样的惨剧为什堋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少年教化院、少年鉴别所等等为了保证社会公正的场所,面对这样的悲剧,显得如此轻飘飘的没有¤值。少年在鉴别所呆上两个月左右就必须释放,按照日本1991年修改的少年法,14岁是判刑的最低年龄,那堋这个少年,将怎样被处罚?他将怎样度过必须面对惩罚的这段时间?我想到被害者的父亲说的那段话:“虽然他不够判刑的年龄,但是我从心里希望他能得到最高惩罚。”人同此心,真是不胜感慨。想起当年神户那个“鬼玫瑰圣斗士”,当时我就听到周围的日本人纷纷议论:只顾及犯罪者的人权,那被害者的人权该怎堋说?我赞同这样的说法,毕竟大家都是公平的人,为什堋被害者就那堋无端地被别人杀害?
  按照人权的理念,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享有一样的权利。那堋,被害人的苦难应该由谁来赔偿?我觉得,这个问题必须由犯罪者来承担。如果社会在这个时候还在一味地仅仅为犯罪者辩护的话,那就是明显地对被害者人权的蔑视。英国的少年法已经将判刑年龄压低到10岁,英国人的理念就是:对於被害者来说,不论犯罪者的年龄,犯罪就是犯罪。我赞同这样的理念。前几年,在英国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绑架杀害事件,两个10岁的孩子,绑架杀害了一个三四岁的幼童。两个犯罪者在度过了8年铁窗生涯以後,将受到终身在监视下生活的惩罚。
  科技的昌明,已经使得孩子所受的教育越来越早,越来越丰富,往往在父母亲不知不觉的时候,孩子已经受到了超出父母想像的各种影响。从这一点看,很难说少年犯罪者就是一种单纯的小孩子行为。每一个精神健全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应该是一个毋 讨论的话题。犯罪就是犯罪,犯罪者必须受到惩罚,因为他侵犯了别人的生活,他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让世界的美好减少了一分。惩罚不是目的,但同时也必须有相应的惩罚,以保证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会受到无端的侵害,也保证犯罪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日本少年法的再修订,应该是时候了。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2/1216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