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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日军遗留化武毒害市民 激发反日情绪
日期: 03年08月4期
  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就在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25周年纪念前夕,中国东北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发生了当年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毒剂泄漏伤人事件。事件发生十馀天来,中毒受伤人数不断增多。截止8月17日,已有49人不同程度中毒,42人入院治疗,2人病危。
中日双方对“8.4”中毒事件进行了紧急对应。日本承认伤害事件确系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所致,并表示愿以真诚的态度,与中方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围绕著“8.4”事件的政府交涉和民间索赔有待进一步展开。“8.4”事件在此时此地发生,当然带有偶然性,但却以最真切的方式,把战争遗留的历史问题还原为现在进行时态。中国民间战後索赔诉讼运动有望藉此跨越法律上的时效 碍,进入新阶段。
  一、五个装满芥子气的化武铁
  罐伤害四十多位百姓
  8月4日清晨,在齐齐哈尔市一处建筑施工现场,挖土机从地下挖出5个陈旧的金属罐。其中两个已经破损,另一个被当场挖破,罐内油状液剂喷溅到施工人员身上,并渗入土中。随後,民工把5个金属罐卖给当地小贩,小贩又将其拿到附近居民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切割。罐内溶剂当场外泄,致使现场多人中毒。此外,工地上已受污染的残土又被清运到几处地点,造成污染扩散。事发後,齐齐哈尔市警方和防化部队迅速控制多处污染源,并密封保管5个毒气罐。
  8月4日当晚,便有受害群众出现中毒症状。後判明毒气罐中溶剂系当年日军516部队(陆军化学研究所)在溃退时就地掩埋的芥子气。由於芥子气有“毒气之王”之称,对皮肤粘膜具有糜烂刺激作用,事故受害者入院时均出现皮肤糜烂、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截止8月17日,当地的解放军203医院已收治了42名中毒病人。其中轻者皮肤溃烂面积达30%,重者超过90%以上。有2名中毒者生命垂危,只能每天靠价值11500元人民币的抗生素予以维护治疗。据了解,如果停止用药,他们因心脏和免疫功能完全丧失而可能立即死亡。
  二、中日政府对“8.4”惨案
  紧急应处
  “8.4”惨案发生後,中国外交部立即向日方提出了严正交涉。中国外交部、国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组成调查小组赶赴齐齐哈尔了解事故原因。中国外交部先由亚洲司司长傅莹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公使,後由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於8月12日约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奉命就  哈尔市日军遗弃毒气伤人事件再次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在日本访问的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也在会谈中向日本外相川口顺子表明了中国政府希望日方承担责任,妥善处理的要求。
  事件发生後,正在牡丹江市负责调查、处理化学武器的4名日本专家於8月9日赶赴现场。经过调查验证之後,日方承认伤人毒剂为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8月14日和16日,日本政府决定先後派遣6人毒剂封存专家团和7人医疗专家团赴齐齐哈尔市,对毒气罐进行密封处理,同时救治中毒伤员。日本外务省表明会以真诚的态度,与中方配合,妥善处理事件。
  “8.4”惨案是战後日军在中国大量遗留化学武器的必然结果。中方估计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多达200万枚,日方估计为70万枚。1997年,中日政府都签字的国际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1997年7月30日,中日共同签署了《关於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日方承诺履行国际义务,预计花10年时间销毁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并愿意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备和资源支持。中国外交部成立了“化学武器处理办公室”,日本内馈府也设立了相应机构。
  迄今为止,中日已合作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残留化学武器发掘工作,分别在黑龙江省北安县,江苏省南京市和黑龙江省孙吴县。2001年,日方的化武处理经费为54亿日元,2002年预算达250亿日元。但迄今为止,仅发掘销毁了3万5000枚化学武器。由於残留化学武器数量巨大,埋藏地点缺乏统一标识,看来到2007年完成全部清理销毁工作,已是不可能。
  三、中日律师诉说“8.4”
  惨案对日索赔可能性
  据2003年1月17日召开的“战後补偿裁判第5回公开论坛”提供的资料显示,迄今为止外国人对日本政府提出的战後索赔诉讼案共计71起,其中涉及残留化学武器毒气受害诉讼有两起,分别是在1996年和1997年由中国受害者向东京地裁提出的“日本军毒气.炮弹遗弃被害诉讼”第一次诉讼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诉讼在2003年5月15日经一审判决被 回,中国人原告方已提出上诉。第一次诉讼将在2003年9月19日下午1:30开庭进行一审判决。“8.4”事件爆发,可能对9月29日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身为以上两起诉讼案的中方代理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委员,专门负责化学武器诉讼案的苏向祥律师在“8.4”之後,已深入齐齐哈尔现地调查取证。苏向祥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事件发生後,中国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日本外务省也有诚垦回应,这是事件解决向好的方面发展的先兆。但日本政府仅有遗憾和同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行动。苏向祥认为,日本已经与中方签署了备忘录,现在销毁遗留化学武器不是援助,而是履行义务。日本广岛县竹原市大久野岛原来也有化学武器生产工厂,日本在如何处理化学武器和救治化武中毒方面有经验。日本提供的医疗救助应该是真诚的、全方位的,不是走过场的,应包括技术、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方案等。日本必须把救助从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行动。
  有关中国民间对“8.4”事件提出索赔诉讼的可能性,苏向祥律师分析道:是否起诉,关键看两个前提。首先看中日两国政府的外交谈判和交涉,政治处理的结果能否让中国老百姓满意;
   其次,受害当事人是否有意愿提出起诉要求。如果通过政治途径不能妥善解决“8.4”事件,那堋只有寻求法律手段。日本“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要求辩护团”的小野寺利孝律师已於8月17日抵达北京,中日双方律师和史学界人士於8月19日碰头开会,共同研究提出诉讼的可能性和具体方案。诉讼的目的首先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尊严,为了维护历史的正义。因此,首先会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当然,在经济索赔方面也会有所要求,受伤严重者可能会追讨2000万日元,轻伤者可能会追讨1000万日元。苏向祥表示,如果日本政府没有明确的处理态度和方案,新的起诉可能在9月29日第一次诉讼判决日前後提出。
  “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要求辩护团”事务局长山田胜彦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8.4”事件突发,估计对9月29日的判决结果会有影响,将使裁判官不再做出过於离谱的、强词夺理的判决。在日本国内,比如神奈川和茨城县神栖町的井水里,都发生过化学武器遗毒污染,并造成住民伤害。但到目前为止,日本政府只提供补偿而不是赔偿,诉讼形势依然严峻。山田胜彦指出,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签署25周年,但25年来日本政府没有向中方提供遗留化武的可靠情报,可以说什堋都没做。“8.4”事件发生,不排除受害人集体提出起诉的可能,且由於伤害事实发生在当下,没有了战後索赔诉讼的时效 碍,将对日本的法庭构成挑战。
  事发後,齐齐哈尔市政府已向日本调查团提出了四点要求:1.日本政府支付全部事故清理费用;2.日本政府支付中毒人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3.日本政府赔偿受伤人员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处理伤亡人员费用;4.日本政府赔偿工程停工损失和商业损失。根据事态进一步发展, 市政府还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的权利。
  日本的“中国人战争被害者要求支援会”也在8月13日至15日开通国内热线(03-5396-6067),已获得旧日本军毒气遗留情报23条,其中有6条分布在中国境内。该“毒气情报热线”将在9月16日 ̄18日之间再次开通,希望历史知情者们提供线索。
  “8.4”事件爆发,显示历史和战争留下的阴影依然极为现实地横亘在中日之间,“8.4”事件以及可能引起的索赔诉讼,将进一步促使日本为战後补偿立法,推动战後遗留问题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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