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中日两国政府最近就全面处理旧日本军遗弃在中国的残留化学武器的具体方法和施工日程等,达成共识。2004年4月,两国政府已就建设大规模处理设施达成了协议。今年10月,日本内阁府江利川毅事务次官访中,与中国外交部武大伟副部长会谈,决定在中方建设申请获得事业认可之后,将于明年初正式开工建造大规模设施,力争尽早处理完遗弃化武。
迄今为止,日本已在北起黑龙江、南至广东的30多个地区,发掘出遗弃化学炮弹37000余发,目前都在中国国内得到暂时保管。中国估计日军遗弃化武总数达200万发,但日方在1996年调查时,认为有67万发;2002年再调查时,认为应减至30-40万发。尽管如此,残留化武数量仍是已发掘化武数量的数十倍以上,需要大规模的处理设施。日方本次与中方达成协议,在中国各地发掘出的化武经过暂时处理后,最后全部运往黑龙江省通化的哈尔巴岭进行最终处理。
为此,日方将在哈尔巴岭建造大规模的系统处理设施,包括发掘炮弹的“发掘栋”,用X射线进行鉴定的“回收栋”和“保管设施”,还有烧毁炮弹、回收有害物质的“处理设施”等。设施建成后,估计一天可以处理640-650发炮弹。日本政府在未来四年中,将为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拨款2000亿日元。
根据1997年签署的“禁止化学武器”条约,日方应在2007年4月前全部处理完遗弃化学武器,现在看来时间有限。日本政府一方面愿意加快建设和处理速度,另一方面也会在2006年4月向国际化学武器禁止机构(OPCW)提出延期申请。
由于中日关系因靖国参拜问题全面冷却,在东海油气开发问题上又处于对立状态,因此日方有意把尽快尽好地处理化学武器作为中日合作事业,发挥面向未来改善关系之用。
中日就处理遗弃化武达成共识 / 2006年初开过处理设施
日期:
05年11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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