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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六罪并举 被判18年
日期: 03年07月3期
  本报讯 杨斌案在一审休庭一个月後,7月14日宣判。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杨斌被指控的6项罪名均成立,数罪并罚,刑期为有期徒刑18年,罚款560万元人民币。这个刑期在中国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中是较重的。消息人士称,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杨斌案的一些从轻情节。法律人士认为,这个刑期比较公正。在之後10天内,杨斌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杨斌案6月11日至13日在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杨斌犯六罪名:虚假出资罪、非法占用农业土地罪、金融诈骗罪、伪造票据罪、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杨斌聘请的律师团主辩律师田文昌、梁军分别进行了无罪和罪轻的辩护。消息人士称,辩护律师希望通过举证和辩护推翻、或者减轻其中4项罪名,但最後的消息显示,控方指控的6项罪名目前全部成立。杨斌要对此全部承担责任。
  法律界人士表示,这样的判决基本合理,不算太重。伪造金融票据20万就是数额巨大,杨斌伪造了17亿,是重罪。根据法律规定,虚假出资按照违法数额处以2%到10%罚金,合同诈骗骗取耕地开垦费316.6万元将会被罚没收违法所得。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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