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京都议定书》的签约国。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的第一阶段暂不承担二氧化碳定量减排义务,但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巨能消耗势必使中国成为《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谈判中的国际焦点。中国在环保和节能上面临越来越大压力,必须未雨绸缪,及时考虑对策。另一方面,中国与日本在环保和节能方面的合作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一、《京都议定书》带来严重挑战
为了限制全球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1992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经过多次磋商协议,1997年终于制定了成文法案,史称《京都议定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应比1990年水平减少5.2%。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第一阶段不承担减排义务,但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即将展开,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会被要求承担减排议务。
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近1/4,美国克林顿政府在1997年已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布什担任总统后,为保护美国石油及汽车工业的利益,于2001年宣布退出协议,其理由是:1、二氧化碳是否是导致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尚有不确定因素;2、发展中国家也应承担减排义务,没有中国等排放大户加入,全球减排任务也不可能完成;3、美国不参加国际协议,但会采取自主措施。美国退出,使《京都议定书》面临废案危险。直到摇摆不定的俄罗斯在2004年签署并批准条约,才使议定书达到了生效条件,即签约国排放总量占全球55%以上,但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不参与,仍使《京都议定书》大为失色。
中国面临的压力也日益增加。近日,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刊文指出,中国计划新建562座电厂,占世界总量近一半。新建电站产生的温室效应气体将是《京都议定书》减少排放目标量的5倍,中国将彻底埋葬《京都议定书》。全球气候变化命运仍掌握在五、六个拟建电厂的大国,而中国则是关键。尽管以上报道不无危言耸听之处,但近来中国掀环保风暴,猛?x乱建电厂之风,不能说与此无关。
二、华人学者细述中国的立场和对策
《京都议定书》生效,也使环保节能技术的研究受到进一步重视。华人李小春在京都地球环境产业技术研究所任研究员,是直接工作在日本高新环保节能对策第一线的为数不多的旅日华人学者。李小春将于明年回国,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开发二氧化碳固定及储存技术。李小春从他的经验和理解出发,解读了《京都议定书》的影响以及中国应有的对策。
李小春指出,根据统计,美国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43亿吨左右,居世界第一;中国每年排放量为30亿吨左右,世界第二;日本每年排放量为12亿吨,居世界五、六位。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30个发达国家的定量减排义务,中国暂时不承担义务。 (下转第2版)
但这不意味中国可以长久获免。接下来的第二阶段协议,一方面要拉美国加入,另一方面就是要讨论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大国的减排义务。中国是一个指标,印度、巴西等都躲在中国后面,美国也拿中国做借口,中国在2020年会超过美国成世界第一废气排放大户,中国势必面对日益严重的减排压力。
李小春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有90%来自石化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的燃烧废气。中国要减少排放量,必须投入巨资从三方面着手:1、节能增效;2、采用不含碳的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原子能等);3、把二氧化碳固定并储存起来,不让它排到大气中去。李小春本人就是从事二氧化碳地下储存和海洋储存的专家。目前,世界上十几个大国都在投资开发这项技术开发,日本走在前列,每年投资研究费用达100亿日元。
最近,李小春按从现在开始到2050年为期,综合考虑中国的人口数量、经济增长、能源消耗等各种因素,用计算器模拟推演,进行了“中国的温室效应对策和减排的贡献与成本研究”。结果显示,对中国最有利的方式是节能增效,其次是二氧化碳储存,其三是开发新能源。李小春将把他的研究成果带回国,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发改委一起讨论,尝试建立对中国最有利的发展和节能模型。
李小春介绍说,下一阶段谈判,中国必须有所妥协。一方面,全球温室效应得不到控制,中国自身也深受其害;另一方面,中国在能源外交和环境外交上如不承担相应义务,不利于国家形象。至于中国如何争取最大国益并反制美国的指责,李小春提出了自已的建议:1、中国应力争让发达国家承担更大的减排义务,剩余部分再由发展中国家实行分配。2、每个国家对减排量的计算模式是不一样的,有《京都议定书》这样的总量控制模式,有人均排放量控制模式,也有与GDP挂钩的能源当量控制模式。中国应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计算和控制模式。3、日本在环保节能的三个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这为中日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大空间。日本等发达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制度安排,把技术和资金更快地转移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促使中国能源结构更趋合理,除了减排二氧化碳之外,还可以缓解空气污染问题、酸雨问题,提高能源利用问题等。
三、中国可以有效利用CDM制度安排
富士通研主任研究员朱炎认为,中国目前暂时没有定额减排义务,但从中长期来看,减排二氧化碳,缓解温室效应,这是世界性的潮流,中国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义务。一方面可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减少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如去年中国宏观调控禁止搞电解铝产业,即为一例;另一方面,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强化环保意识,用电用水都需节能。
朱炎提到,《京都议定书》设有CDM制度安排(即二氧化面碳排放权交易)。发达国家有定额减排目标,如果在本国完不成达标,可以到发展中国家去帮助减排,通过节能技术、绿化植树、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方法减少的排放量可以换算到本国的减排量中去。废气排放量配额可以作为商品出售,十分有利于中国换取节能技术和资金。由此,中日之间的合作手段更多,合作空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