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配合《意见》出台实施,省委、省政府设立人民币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其中,将安排约人民币9亿元设立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转移奖励资金,按人民币30元/万元年产值(产能)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促进企业向非珠三角地区加速转移。此外,为提高企业比较优势,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企业的出口退税征退税差综合扶持和来料加工工缴费扶持等,鼓励外向度高的企业向欠发达地区省级产业转移园区转移。
:: 侨务信息
广东设25亿元奖励资金鼓励企业产业转移
日期:
2011/01/13 10:22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52/130669
Copyright© 中文导报